上帝 能否「創造」一塊「祂自己」也「搬不動」的「石頭」呢 ?
關於「上帝」是「全能」的話題,經常被人用以來證明「上帝」並「不存在」。
這種邏輯是,如果有任何事情上帝做不到,
那麼上帝就不可能是全能的,而且一個全能的上帝也並不存在。
眾所周知,如果一個命題的前提是違反邏輯的,其結論必然是自我矛盾,
此命題也不可能被證實或證非,即無意義的。
此類問題實際上是在問:
這種邏輯是,如果有任何事情上帝做不到,
那麼上帝就不可能是全能的,而且一個全能的上帝也並不存在。
眾所周知,如果一個命題的前提是違反邏輯的,其結論必然是自我矛盾,
此命題也不可能被證實或證非,即無意義的。
此類問題實際上是在問:
「有沒有比無限更大的東西?」。
邏輯上而言,不可能有超越無限的東西,因為無限是無止境的。
同樣的道理,
諸如「上帝能否創造出一個方的圓形?」的問題,
實際上就像是在問:
「藍色有什麼味道?」
這是範疇上的錯誤,
顏色沒有味道,圓形也不可能同時是方的。
顏色沒有味道,圓形也不可能同時是方的。
這些都是邏輯上不可能、自我悖反又毫無意義的詭辭。
當然,有人提出這樣的論點:
既然「上帝」是「存在」的,祂有「全能」的屬性,
那麼,祂就應該能讓「違反邏輯」的事情發生,
那麼,祂就應該能讓「違反邏輯」的事情發生,
否則,祂就不是「全能」的。
其實,這是對「全能」的誤解。
聖經中從未聲稱「上帝」可以做「一切事」。
事實上,聖經反而指出有些事「上帝」不能做。
事實上,聖經反而指出有些事「上帝」不能做。
聖經 說,
上帝「不能」犯罪,
上帝「不能」撒謊,
所以,聖經意義上的「全能」並非意味著可以做「一切事情」。
上帝「不能做」和祂「聖潔」屬性相違背的事情。
但是,
上帝可以做「任何」祂「決定要做」的事情。
這才是「全能」的真正含義,
有「能力」作「一切」想要去做的事情。
現在,你明白怎麼回答這個問題了嗎?
現在,你明白怎麼回答這個問題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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