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14日 星期日

( 基督徒 ) 真自由







主,就是「那靈」。

主的「靈」在「那裡」,「那裡」就得以「自由」。( 林後 3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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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 對「信祂的猶太人」說:

你們 若「常常」遵守「我的道」,

就「真是」我的「門徒」。

你們 必曉得「真理」,

「真理」必 叫你們「得」以「自由」。( 8 : 31 - 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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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

天父 的「兒子」若「叫」你們「自由」,

你們 就「真自由」了。    ( 約翰福音 8 : 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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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釋放了」我們,

叫 我們「得」以「自由」。

所以,

要「站立得穩」,

不要「再」被「奴僕的軛」挾制。  ( 加拉太書 5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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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兄們,

你們「蒙召」是 要得「自由」,

只是「不可」將 你們的「自由」當作「放縱 情慾」的「機會」,

總要 用「愛心」互相「服事」。  ( 加拉太書 5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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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全律法」

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 ( 加拉太書 5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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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要「謹慎」,

若「相咬、相吞」,

只怕 要「彼此 消滅」了。 ( 加拉太書 5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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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

你們「當」順著「聖靈」而「行」,

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了。 ( 加拉太書 5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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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

「情慾」和「聖靈」相爭,

「聖靈」和「情慾」相爭,

這「兩個」是「彼此相敵」,

使 你們「不能做」所「願意做」的。 ( 加拉太書 5 :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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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

你們「若」被「聖靈」引導,

就不在「律法」以下。 ( 加拉太書 5 :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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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慾」的事,都是「顯而易見」的,就如:


「姦淫、污穢、邪蕩、拜偶像、邪術、仇恨、爭競、忌恨、惱怒、

結黨、分爭、異端、嫉妒(有古卷加:兇殺二字)、醉酒、荒宴」

等類。




我「從前」告訴你們,「現在」又告訴你們,

行「這樣事」的人,

必「不能」承受「神的國」。 ( 加拉太書 5 : 19- 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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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

「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

這樣的事,沒有「律法」禁止。( 加拉太書 5 : 22-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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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屬「基督耶穌」的人,

是已經 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

同釘 在「十字架」上了。( 加拉太書 5 :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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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若是」靠「聖靈」得「生」,

   就「當」靠「聖靈」行「事」。 ( 加拉太書 5 :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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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貪圖虛名,彼此惹氣,互相嫉妒」。( 加拉太書 5 :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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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 親愛的弟兄們,

這是 你們「所知道」的,

但你們「各人」要「快快的聽、慢慢的說、慢慢的動怒」,


因為,人的「怒氣」,並「不成就」神的「義」( 雅各書1 : 19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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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

你們要「脫去」一切的「污穢」和 盈餘的「邪惡」,

存「溫柔的心」領受,那所「栽種的道」,

就是 能「救」你們「靈魂」的「道」。 ( 雅各書 1 :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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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你們 要「行道」,

不要 單單「聽道」,自己「欺哄」自己。 ( 雅各書 1 :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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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聽道」而「不行道」的,

就像「人」對著「鏡子」看「自己」本來的「面目」,


看見,走後,

隨即「忘了」他的「相貌」如何? ( 雅各書 1 : 23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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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有「詳細察看」那「全備」,使人「自由」之「律法」的,

並且「時常」如此,


這人,既不是「聽了」就「忘」,

乃是「實在」行出來,


就在「他」所「行的事」上,

必然「得福」。( 雅各書 1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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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人」自以為「虔誠」,

卻「不勒住」他的「舌頭」,

反「欺哄」自己的「心」,

這人 的「虔誠」是「虛」的。  ( 雅各書 1 : 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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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神「我們的父」面前,

那「清潔」沒有「玷污」的「虔誠」,

就是「看顧」在「患難」中的「孤兒、寡婦」,

並且「保守」自己「不沾染」世俗。 ( 雅各書 1 : 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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