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滿婚姻 = 主耶穌 + 丈夫 + 妻子
美滿婚姻 = 基督 是「我家」之「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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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調查統計,
台灣「離婚率」高居「亞洲之冠」。
每十對「新婚夫婦」中就有「一對」在「結婚不到一年內」離婚,
每「三對夫婦」中就有「一對」以「離婚」收場!
從 仇敵(撒但)手中,奪回「家庭」,
讓 我們「和好」吧 !
跨越「婚姻衝突」到「和睦之道」
「婚姻衝突是必然會發生的,和睦並非唾手可得。」
鄭玉英 教授 說:
最常造成「離婚」的原因,
是「外遇」和「家庭暴力」。
是「外遇」和「家庭暴力」。
無論何種原因,
使「婚姻」瀕臨破裂,
使「婚姻」瀕臨破裂,
雙方:
一、願意選擇「建設性」的「溝通」路線;
二、「理性分辨」與「現實評估」;
三、伴侶「療傷」,
恢復「和睦」的關係,便有希望。
恢復「和睦」的關係,便有希望。
願意選擇「建設性」的 「溝通」路線
鄭教授 說:
恢復「和睦」的過程中,
二人「願意」是重要因素。
很多人透過「理性分辨」與「現實評估」,
發現「離婚」或者「不划算」,
因此,
願意選擇「建設性」的「溝通」,
願意選擇「建設性」的「溝通」,
甚至,
找到「溝通」的「方法」。
找到「溝通」的「方法」。
原來「伴侶」不是「壞人」,
而是「受傷」的 「病人」!
願意「彼此」扶持,
陪伴「對方」療傷。
陪伴「對方」療傷。
無論「婚姻」瀕臨破裂的情況多嚴重,
擁有「建設性」的「溝通」和
沒有「建設性」的「溝通」差別很大。
沒有「建設性」的「溝通」差別很大。
「案例」:
王先生 和 太太「冷戰」近六個月,
彼此都在等待「雙方」先下「邀請函」。
某天晚上,
太太留了張「紙條」給 王先生:「是不是該談一談了?」
兩人同意等孩子入睡後,坐下來談一談。
太太拿著一張寫著過去夫妻雙方在「金錢、家事…上的付出列表」。
王先生看完後撂下一句話,
「妳這樣寫我完全不能接受,妳要怎樣就怎樣好了。」
便「不歡而散」,各自回到房間。
十分鐘後, 王太太走到先生房間說:
不然我們「離婚」算了。
不然我們「離婚」算了。
這對夫妻原本有「願意」的心。
在六個月「冷戰」後,終於準備好「溝通」。
因為,
沒有「建設性」的「語言」
沒有「建設性」的「語言」
一秒鐘「內」,便毀了這段談話。
這時,
如果有「專業」的「諮商」從旁協助,
情況可能就不同了。
如果有「專業」的「諮商」從旁協助,
情況可能就不同了。
後來,
王先生來尋求協助,
老師首先詢問 王先生 想和對方「溝通」的「意願」。
王先生答:
「我想啊,我等了她六個月,Lady first(女士優先)嘛。」
玉英老師說:
「你既然這麼Gentleman(紳士),
上次她已給過你機會,這次應該輪到你了。」
老師又問王先生
用「1到10」來標示: 想「離婚」的指數,
用「1到10」來標示: 想「離婚」的指數,
王先生說:
「以前是7~8分,現在是5~6分。」
「以前是7~8分,現在是5~6分。」
老師 詢問 王先生「改變」的「原因」,
王先生說:
「冷戰期間」他「不斷思考」,
「冷戰期間」他「不斷思考」,
如果,
離開了太太、孩子,
他們的「狀況」會 非常「淒涼」!
離開了太太、孩子,
他們的「狀況」會 非常「淒涼」!
我可能站在門外,
看著家裡暈黃的燈光,
看著家裡暈黃的燈光,
卻無法與「太太、兒子」見面!
我的「經濟」也可能因為「贍養費」的問題,
無法「負擔」。
老師 評估 王先生「離婚」的意願在下降,
想要「交談」的意願在上升,
願意的「心」,
已經準備好了!
已經準備好了!
因此,
建議 王先生 下次如果「有機會」再談,
建議 王先生 下次如果「有機會」再談,
可以「先準備」幾句話,
同時記得,「建設性」的「溝通」,
便是「願意」讓「對方」一步。
便是「願意」讓「對方」一步。
並 建議 王先生 下次 和 太太 談時,
可以試著說:
可以試著說:
「太太,妳上次寫的內容,我又仔細看了一下,
有些我也覺得 有道理 !」
有些我也覺得 有道理 !」
要這樣說,實在不容易!
但是,
既然是Gentleman,
讓一讓「對方」也是應該的。
既然是Gentleman,
讓一讓「對方」也是應該的。
談「離婚」卻「不離婚」
當一方 先說出有「建設性」的「語言」後,
另一方 也應該用「建設性」的「語言」回應。
甚至,
王先生可以更高明地說:
王先生可以更高明地說:
「太太,妳上次說出離婚的話,我覺得我們也可以來談一談。」
或者,
王先生 心裡還有很多「傷痛 和 憤怒」,
王先生 心裡還有很多「傷痛 和 憤怒」,
如果,
王先生 願意用「這兩句話」作「開頭」,也算不錯。
王先生 願意用「這兩句話」作「開頭」,也算不錯。
心理諮商 有一個很重要的原理,便是「弔詭」。
看起來「好像」「不好」,
但大有「幫助」。
但大有「幫助」。
談「離婚」卻「不離婚」,
或者談完,會有「輕鬆」的感覺。
慢慢地談,不要急於解決「表面」的 問題。
老師談到「建設性」的「溝通」路線時,
列出四項要點:
1.把話「聽清楚」。
幫助雙方走到「理性」評估的階段。
2.偶爾「說個痛快」。
使雙方「聽到真話」、適當地「發洩情緒」。
協助者 可「從旁觀察」夫妻「爭吵模式」
(但切記,不可吵得太多),
協助者 可利用「權柄、幽默感」或「其他方式」「叫停」,
讓雙方「真實」的「情緒」可以表露。
3.願意「建設性」地「說話」。
不急著「判斷」,先接起「對方」的「球」。
消極地 以「不說話」回應;
積極地 以「喔,原來是這樣」表達,
積極地 以「喔,原來是這樣」表達,
或更進一步地「重複」對方的話。
藉此,找到兩人的「最大共同點」。
4.設法鋪陳一個「建設性」的「溝通」(諮商輔導 協助)
(1) 區隔 夫妻雙方 對「對方 或 自己」的「期望」。
(2) 幫助 雙方 想起「美好」的「回憶」。
(3) 協助者 隨時「叫停」。
(4) 幫助雙方「收集資料」,
適時「挑戰」對方,
也給 對方「回饋」,
也給 對方「回饋」,
把雙方「應負 的 責任」和
「造成 的 影響」提出。
「造成 的 影響」提出。
諮商者要營造「知己知彼」的「互動方式」,
當雙方用「愈來愈…」的詞語,
檢視「彼此」「關係」時,
檢視「彼此」「關係」時,
其實,
雙方也都「有責任」!
雙方也都「有責任」!
婚姻諮商 最難的,
是一方 要「離婚」,
一方 不要「離婚」。
一方 不要「離婚」。
玉英老師談到,
因為,
現代「婚姻」中的女性「三高」(學歷、收入、社經地位),
現代「婚姻」中的女性「三高」(學歷、收入、社經地位),
加上較男性懂得「尋求」專業協助、獲得「較多資訊」,
而形成「強勢」。
相對的,
男性在「語言表達」、「情緒處理」上較「弱勢」。
因此,
當「婚姻」發生問題時,
當「婚姻」發生問題時,
以往,女方「依賴」男方的情形,相對減少,
並更懂得 為自己「爭取權益」。
並更懂得 為自己「爭取權益」。
因此,
現代男性在「婚姻」相處中,
現代男性在「婚姻」相處中,
應該「提高警覺」,多注意「婚姻」中需要「面對」的「問題」。
有一對「結婚」多年的「夫妻」,
先生在外「尋花問柳」多年,
「辦公室戀情」也時有所聞。
「辦公室戀情」也時有所聞。
太太「想了」很久後,
做出對這段「婚姻」的「策略」:
「情緒」交給「上帝」,
「 哭 」給 諮商師 聽,
「 哭 」給 諮商師 聽,
回家後,
完全以「策略」來「解決」問題。
完全以「策略」來「解決」問題。
太太 把 先生的「衣服」全部打包好,放到別處,
寫了張「紙條」給先生,
開了3個「條件」:
(1) 「經濟」問題,應該如何處理?
(2) 「外遇」對象的關係?
(3) 準備「如何處理」這段關係?
如果,先生「做不到」,
他就「不用」「回來」了。
他就「不用」「回來」了。
其實,
在做這個「決定」之前,
在做這個「決定」之前,
太太已經「評估」她的「離婚力」(the Power of Divorce)了。
反正,
孩子都上「研究所」了,
孩子都上「研究所」了,
如果,
先生「離開」太太,
他的「生活」一定會「很慘」。
先生「離開」太太,
他的「生活」一定會「很慘」。
這個男人「突然」發現,
他要「成長」了!
面對「離婚」女「比」男「強勢」
玉英老師說:
女性處理「婚姻」問題,比男性「強勢」,
我也不知道這現象是「好」,還是「不好」,
但是,
這確是「趨勢」。
這確是「趨勢」。
婚姻「互動」中,
比較 敢「離婚」的「一方」,
比較 「強勢」。
比較 「強勢」。
敢「離婚」包含:
(1) 「經濟」處理的能力。
(2) 「情緒」處理的能力。
(3) 「沒有你,我也活得下去」的能力。
尤其,
現代女性 比 男性 懂得「尋求」諮商,
現代女性 比 男性 懂得「尋求」諮商,
更加強了「無需」「依賴」男性的能力 。
(婚姻諮商中,求助者 )
女性只佔80%,男性只佔20%。
女性只佔80%,男性只佔20%。
有時,
孩子也會是促成夫妻完成「建設性」「溝通」的原因。
孩子也會是促成夫妻完成「建設性」「溝通」的原因。
有對夫妻,「婚姻」瀕臨破裂。
經過幾次「協談」後,
他們之間的「交談」,大為「進步」。
原來,
「他們的女兒」因父母「關係」不和,而「拒學」。
「他們的女兒」因父母「關係」不和,而「拒學」。
於是,
這對夫妻,每天陪伴女兒上學,
這對夫妻,每天陪伴女兒上學,
慢慢地,
女兒 願意在某些老師的課,進入教室。
女兒 願意在某些老師的課,進入教室。
因為,
女兒的「拒學」,也因他們「深愛」孩子,
女兒的「拒學」,也因他們「深愛」孩子,
使得這對夫妻 將「離婚」的目標,轉移到「女兒」身上,
共同攜手「完成」親職。
共同攜手「完成」親職。
最後,
因為這個「目標」,
因為這個「目標」,
逐漸恢復「彼此」的關係。
「理性分辨」與「現實評估」
孩子常會是夫妻「評估」是否「離婚」的最大關鍵。
一位長年「外遇」的先生,令太太非常「痛苦」。
先生 對太太說:
我無法「捨掉」我的「午」妻,
我「晚上」幾乎都「回來」「吃晚餐、睡覺」,
「週末、假日」也常帶「孩子」或「岳父母」出遊,
我只是在「中午」這一段時間,
與她在一起,
與她在一起,
我不能「放棄」這一段「關係」。
太太在「評估」「離婚」、「攤牌」的可能!
太太「衡量」之後,
發現「維持現狀」是「目前」對全家人「最好的方式」。
年邁雙親「有人照顧」,
孩子的「生活費、教育費」不用擔心,
家裡的「經濟」也不用擔心,
家人「受傷害」「程度」減到「最低」,
因此,
太太便決定「留下來」!
太太便決定「留下來」!
因為有「愛」,伴侶「互」「療傷」
如果,
夫妻二人都願意「面對」他們「成長過程」中,
在「原生家庭」裡所受的「傷」 ,
例如:
「太多」或「偏差」的愛、痛、抱歉、哀傷…等!
「太多」或「偏差」的愛、痛、抱歉、哀傷…等!
玉英老師 建議,
可以透過「專業諮商」,
可以透過「專業諮商」,
共同找到「原生家庭」中各自「根本」的議題,
例如:遺棄、貧窮、情緒、性、家庭支柱
…等,
然後,
再合「跳」一段「傷之舞」。
再合「跳」一段「傷之舞」。
再藉此找出這些「議題」,彼此「陪伴」,
共「跳」一支「健康之舞」。
例如:
一對夫妻「各方面」的「條件」都不錯,
一對夫妻「各方面」的「條件」都不錯,
先生 卻「堅持」「不生」小孩,
因此,
夫妻的「性」關係,出現了「問題」。
夫妻的「性」關係,出現了「問題」。
太太幾次詢問,
先生都以「很忙、壓力大、社會亂、孩子 很難教,
去教會 服事就好 …等」種種「藉口」搪塞。
這對夫妻 於是「尋求」諮商,
在一次「單獨」與先生「協談」中,
老師 問 先生「不想生」孩子的真正「原因」。
先生說:
我「不希望」孩子「重蹈」我的「覆轍」,
我「不希望」孩子「 吃 」我的「痛苦」,
我「不希望」孩子「 吃 」我的「痛苦」,
就是當媽媽「閙情緒」的時候,
爸爸便「消失了」!
先生說他「三、四歲時」的「記憶」,
「表達」還不完整,只有「一個印象」就是:
只要「父母」一有「衝突」,
爸爸 就「不見了」!
媽媽「不知所措」,
他 「更是無助」!
先生 不希望「他的孩子」將來也要「面對」同樣的「情況」,
因此,
就「不想生」小孩。
就「不想生」小孩。
無論「成功」與否,
心裡諮商 很喜歡在進行「伴侶」「療傷」時,
把挑出「內心深處」的「傷」來。
玉英老師 在做過這麼多「心理諮商工作」後發現,
某些「婚姻」「表面」的「嚴重度」,
和「療癒」的「時間」不成比例!
和「療癒」的「時間」不成比例!
最重要的原因:
有「神的愛」在其中,
便能「醫治」「內在」的「傷」!
很多「基督徒 或 天主教徒」的夫妻 來做「諮商」,
請他們 開口為「婚姻」禱告,
通常,
他們 都「不能」為他們的「婚姻」禱告,
但是,
請他們拿著「寫好」的「禱詞」彼此「握著雙手」,
然後,
照著「禱詞」來「唸」:
照著「禱詞」來「唸」:
我「寬恕」你,
你「寬恕」我,
祈求 「上帝」「保護」孩子,
不在這段關係「受到」「傷害」…,
通常,
夫妻倆人 「唸著…」,「唸著…」,
夫妻倆人 就「哭了」!
夫妻倆人 就「哭了」!
因為,
有「上帝」在當中。
有「上帝」在當中。
走到「離婚」「邊緣」不見得是「壞事」!
老師「幽默」的建議:
可以跟「案主」約定,
以「兩個月」的時間「談」離婚,
以「兩個月」的時間「談」離婚,
在這「兩個月」,
我們(諮商員/協助者)保證「不辭職」,
我們(諮商員/協助者)保證「不辭職」,
但是,
你們不可以做「離婚」的動作。
你們不可以做「離婚」的動作。
而且,
每次「協談」都要到齊,
每次「協談」都要到齊,
「協談」過程中,
絕對不可以「自殺」!
絕對不可以「自殺」!
在「諮商」時,
才可以談「離婚」,
才可以談「離婚」,
「回家」後,
絕對不可以「再」談「離婚」這件事情!
絕對不可以「再」談「離婚」這件事情!
最後,
老師提到「輔導 與 教導」並重,
要「適時」「提醒」夫妻雙方:
例如:
(1) 萬一他是對的,如何?
(2)
改變對方,不如改變自己?
(3)
你/妳要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別人的改變上嗎?
(4)
先說「好話」的人,是 Leader(領導者)
(5)
或者,他做不到呢?
(6)
或者,他沒能力做到呢?
(7)
要「接納」異己!
(8)
要「包容、寬恕 和 忍耐」!
同時,
要幫助夫妻「雙方」都知道:「有些事情,是不可能改變的!」
要幫助夫妻「雙方」都知道:「有些事情,是不可能改變的!」
例如:性格。
是不可能改變的!
是不可能改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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