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11日 星期四

一種「未得過」的「愛」( 林燕妮 )







朋友們 問我「受了什麼感動」忽然做 基督徒。

其實,沒有特別的事,

如果,我 在一天之內「完全改變」,
      自己 也「嚇煞」自己 啦。







自從上 教堂「聽經」和「研經」之後,
我「感覺」有如「躺在青草地上,歇息在水旁邊」,
我「每天」都  「快樂、歡喜」。


那是 六七個月內 的事吧,我 只是個「新教徒」。












奇怪的是「之前」我「每天」都是「鬱鬱不樂」,
感覺不到「生氣」,只在「苟延殘喘」的。

為什麼竟會「自然而然」地「改變了」生活「態度」,


我只能說 : 因為「神愛我」!










我 不曉得 祂 為什麼「愛」我 ?


我沒有為 祂 做過任何事,
那末 我 也應該 愛神 吧!

不能讓 祂「單戀」啊,
神也要「人」「回應」「愛」祂的!

別說那是「神之常情」,
那也是「人之常情」。









不同的是「神的愛」是「施予」,是「恩典」,


在我「情緒」最低落、最無助 時,
祂「無條件」地給了我「光明的希望」,和 對我 很好的「教友」。

她們 起初並「不熟悉」我,
對我好,也許是神選擇了「她們的心」給我「愛」。

那種「愛」不光是「說道」的或者「精神」上的,
而是有「行動」的。

那 也讓我 明白了「愛」是要有「行動」的。














我們「戀愛」沒什麼不對,

那是「愛」的一部分,不是「全愛」,
因為,是有「私慾」的,想「佔有」對方,
亦想 對方 只「愛」自己。








父母 對 子女的「愛」也沒什麼不對,

但一樣是有「私慾」的,
孩子 是 自己的,怎麼「不愛」呢?

別人 的 孩子,可不關「自己的事」了。

即使 父母之「愛」也會有「偏心」的 !












「神的愛」卻沒有「私慾」和「偏心」。

 為什麼 祂對我 這個本來連「基督徒」都不是的「人」

 也「愛」,也「不偏心」!


那只能說「祂的愛」很廣大,
  比「人間 的 愛」更廣大 !























我 常常「率性」,想幹什麼,便幹什麼,

並非   父母「寵壞了」我,
而是 我自己「寵壞了」自己,「太放縱」自己,

我「太着重」豪放、放任 的「名銜」。








別人說,你當然「放任得起」了,


我 想「是」啊,
我 付得出「代價」,受得起「罪」。


於今,我 都是「放得起」的,
是「放」的「心態」不同了,
我 會有「底線」的!


我 相信「神的愛」也是有「底線」,
有「規律」,不會「放縱」我的。









神是「有品位」的,「竟然」不 跟我「算舊帳」,

將我 過往的「一切錯誤」、「品行」一筆勾銷,
反而對我「好」,

讓我 在「放任」地「放棄了」所有「希望」之時「愛」我,


我「莫名其妙」!

唯有「感恩」,
唯有「回報」「祂的愛」。
















































聖靈「感動了」我     嗎?

聖靈「進入了」我的心 嗎?

我 猜 聖靈 正在「進入」我心的「過程」中吧!








一時衝動、一時熱情的「愛」,
不是「恆久」的!


對人「恆久的、忍耐的、有行動的」才是「全面的愛」!










有了「愛」,我「不再着重」「名氣」了!

以前「着重」「名氣」,

因為,「懼怕」親人、朋友 和 大眾,
因 我 沒有了「名氣」而「不愛」我。









如今,
我「得到了」神 所給 我 不需要 有「名氣」的「愛」,
我 再沒有「懼怕」了!


「得救」最的確的「印證」,
 便是「生活」在沒有「懼怕」的「愛」裏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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