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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16日 星期三

你是「理想」的「終身伴侶」嗎? ( 莫世淳 )






俗語說,夫唱婦隨,琴瑟和鳴。

如果,想建設一個美滿幸福家庭,首要條件是要有合適的終身伴侶;

同時,你也必須是個合適的伴侶,缺一不可。



問題是 : 怎樣才是合適伴侶


先從反面說,有些人 很難 與他們「和睦相處」。

舉些例子,如果那人:
不肯認錯,從來不省察自己。
甚麼錯都是別人,他永遠是對的。


這種人 不可能 是「好配偶」,
因為,他永遠沒錯,永遠不必道歉,更別說改過。







如果,你習慣事事抱怨,
婚前所有家中的問題,都是因為父母的錯和兄弟姊妹的錯;
公司裡所有問題都是因為上司錯,同事錯,你永遠是對的。



我告訴你,你不可能是「好伴侶」;
因為,你結婚後必照樣委過,說是對方錯。







上帝怎樣教導我們呢?


祂教我們做人要「謙卑、認罪」。



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

我們若認自己的罪,上帝是信實的,是公義的,
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 (約翰壹書 1 : 8 - 9







為了「達到目的」不擇手段


這種人很自私,為了得到他心中想要的,不惜損人利己。


也許,婚前他(她)千方百計追求你,你覺得他(她)愛你;


但其實,
他(她)只是想達到自己的目的,沒想到要給對方幸福。


這種「自私的人」婚後也不會改變,也不會為對方著想。





聖經上的教導是:

愛是⋯⋯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
不計算人的惡,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哥林多前書 13 : 4 - 6



真愛「不求自己的益處」,「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


換句話說,
是不會「不擇手段」的。






與原生家庭關係


與原生家庭關係,太親密 或 太疏遠,。
兩種極端都不好。


與原生家庭關係太密切,密切到婚後事事回家問父母,
甚麼事都和父母、兄弟姊妹商量,把妻子或丈夫當作外人,


這樣的婚姻 很難幸福,而且容易把小事化大事,弄到無法收拾,
最後很可能以「離婚」收場。





我曾輔導過一對夫妻,太太是父母掌上明珠,嬌生慣養。
女兒自作主張嫁人,婚後不到一年,與丈夫磨擦漸多,
她回娘家訴苦的次數也越來越多。


父母疼愛女兒,怕她受委屈,居然勸她離婚,搬回娘家住。


還好她對丈夫尚有情份,願意同來接受輔導。



難怪聖經教導說:

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2 : 24 )


臍帶未斷,不能獨立的人,不是「好配偶」。






另一種情況,恰恰相反,
有些人視自己的家人如同仇人,誓死不相往來。

這種人極可能與人相處有問題,不懂得饒恕。






我認識一位太太,婚前與丈夫約會時,
常聽他數說他家人如何如何不堪,
他的爸爸不負責任,姊姊是長舌婦等,反正全家沒一個好人。



她很同情他,覺得他可憐,家裡缺少愛,
後來嫁給他,希望給他補償愛和溫暖。


想不到婚後他對妻子的家人也逐個挑剔,也是沒有一個好人,
弄得妻子很痛苦,不能明目張膽地和家人往來。



聖經的教導是:

要孝敬父母,要愛你們的仇敵,何況是自己的家人。





妒忌心 和 猜疑心太重。

我見過一對夫婦,形影不離,很恩愛的樣子。

後來,這位太太悄悄向我訴苦,說她行動沒有自由!

因為,丈夫不想去的地方,她就不能去;
她想和從前的女朋友們舊,丈夫也不許,
怕她們背後說他閒話;要是與男人談話,更嚴重了。


有一回,她丈夫幾乎與人打起來,
只因為太太和那人說了兩句話。

因為,
人的嫉恨成了烈怒,報仇的時候決不留情。( 箴言6 : 34 )



嫉妒心重,是很可怕的 !





有些女子婚前見男友很痴情的樣子,事事掛念,處處相陪,
好像要完全佔有她,不許別人看一眼碰一下,以為這是愛情。


後來發覺,這簡直是軟禁,剝奪了她個人的空間和社交生活;


所以,
我們要給對方留一些空間,讓他們有機會多親近上帝,幫助別人。






脾氣暴躁,永遠要贏,要壓倒對方。



我認識一個女孩,從中國來留學,
由於英文不很流暢,有些事情不會處理,如啞巴吃黃蓮。


後來,有一個男同學追求她,凡事為她出頭,
每次她遇到甚麼不如意事,這男同學就一通電話把對方臭罵一頓,
雖然,強詞奪理,卻把事情解決了。



有一次,他們同到餐館吃飯,菜餚稍有一點不理想,
這個男同學便找經理投訴,讓經理道歉和打折。


女孩子便以為,跟這個人在一起會有安全感,
因為他夠強,能解決問題。



沒想到結婚後,他對她也是同樣態度,
有甚麼不如意事便大吵大鬧,
後來,更出手打人,摔東西。


太太請他同去找輔導,他說輔導員老偏袒太太。

最後,終於「離婚」收場。



好氣的人挑啟爭端;
暴怒的人多多犯罪。 ( 箴言 29 : 22 )


自高自大,目中無人,心中無上帝。


這種人橫行霸道,要怎樣就怎樣,不怕上帝,
也從不為對方著想。





我認識一個人,結婚十幾年,有一個十歲女兒。

太太有孕,他卻生氣怪責太太不避孕,迫她墮胎。

太太不依,他說,他沒要這孩子,將來不會養他,
而且那時他已有「外遇」。


女兒瞧他不起,以他為恥,
他一點不在意,反怡然自得,覺得出外尋樂是理所當然,
妻女看不慣是她們的問題。


我 警告 他:「你以後必會後悔。」

他 竟答:「我現在活得快樂、自由便夠了。」



因此,太太得了「抑鬱症」,女兒在學校的成績也受影響,
他卻視而不見。


一個人「不懼怕」上帝,
甚麼「惡事」都做得出來!





好的「配偶」應有怎樣「表現」呢?


用心「聆聽」,記得對方「所說的話」,
樂意「體貼 和 尊重」對方,包括「重視」對方的「意見」。


信仰相同,價值觀相近,
就能彼此溝通,融洽共處。


當然,
有些人 會被和自己「截然相反的人」吸引,

例如:
好動坐不住的人愛上靜如處子的人,
理性的愛上撒嬌蠻不講理的,覺得很有新鮮感、夠刺激。


可惜,
婚後日夜相對,再新鮮的感覺也會變為陳舊。


而且,
因為,想法不同,興趣各異,無法溝通,無法分享,
甚至,看到對方事事與自己意見相左,不能彼此了解,

那時,恐怕就會由洩氣變成爭吵,嚴重的還會以「悲劇」收場 !





聖經說:

你們 和 不信的() 原「不相配」,
不要「同負一軛」。

「 義 」和「不義」有甚麼「相交」呢?
「光明」和「黑暗」有甚麼「相通」呢?(哥林多後書6 : 14




要有「美滿」的「婚姻」,
最要緊是「信仰」和「價值觀」相同,


不然,終日爭吵,永無寧日,
這樣的「婚姻」,是「很痛苦」的!





「包容」和「原諒」對方

人人都希望自己被人欣賞,
希望對方看到自己的優點。


但是,
其實,人人都有「長短」。



好的「配偶」是,
能夠「接納」你的「短處」,
能夠「包容」和「饒恕」你的「錯失」。


但是,
他 不會「縱容」你「犯罪」,
他 會「勸勉」你,「扶立」你,讓你成為「更好的人」,


他是你「忠誠、可靠」的朋友。


他「誠信、可靠、有責任心」,
他 願意「保護」對方。




聖經中,馬利亞的未婚夫「約瑟」就是這樣的人。


當 馬利亞「受 聖靈 感孕」,懷了「救主」,
約瑟不了解箇中因由,心裡產生誤會;

但他是一個「厚道的人」,為對方設想,
不願意「公開羞辱」未婚妻,計劃暗暗分手。


後來,
天使在夢中向他解釋,
他便遵「上帝的旨意」娶了她,並 好好的「照顧」她。


所以,聖經 說:
約瑟 是個「義人」。






做人「有目標、有原則、勤奮上進」,

甚至,進一步「鼓勵」對方「發展才華」,「分享」成就。







我有一個中學時代的女同學,長得聰明、美麗,
但是很愛玩。


後來,
她嫁了一個「敬畏上帝、熱心服事」的丈夫。

她丈夫「帶領」她「事奉」,
同時,「鼓勵」她發展才華。



後來,
他們創辦了一個「婚姻輔導」的機構,


她是丈夫「最好的同工」,
時常「夫唱婦隨」的一同「出外」輔導,辦講座,
幫助了「很多的夫妻」和「家庭」,
他們也成為別人「所羡慕」的「好榜樣」。







心地良善的人,
一定會對「家人、外人」都很好。






有些人 只會對「外人」好,
對「家人」卻十分不好,
他絕對不是一個「好人」,

因為,他「違背了」上帝在「聖經」的教導,

最親的人,就是「家人」,
為何會這樣「對待」呢?



有些人 只對「自己家人」好,
他也「不一定」是個「好人」。


黑手黨教父也很照顧妻兒;
但「對外人」就「無惡不作」!


這種「雙面人」十分可怕!





請你「自我檢討」:


1.
你是否「性格有問題」
例如 : 固執己見、自以為是、心胸狹窄、驕傲自大、自私自利 呢?


2.
你是否「行為不檢」
例如 : 隨處吐痰、出口傷人、說話沒大沒小、好搬弄是非 呢?


3.
你是否「不看重衛生 和 儀容」

例如:不刷牙、有口臭、不梳頭、不洗澡、有狐臭 呢?


4. 
你是否「喜歡奇裝異服,引人注目、衣著不合時宜」呢


5.
你的「言行」是否「放蕩不羈」,或「太過保守」,
令人「不敢接近」呢?


6.
你是否「舉動怪異」

例如,常打呵欠、手腳亂動 呢?





如果,
你覺得「自己」無瑕無疵,十全十美,
容我「勸你」一句:


請「謙卑」下來,

聆聽「親友」的「意見」。




當然,他們有他們的「偏見」和「弱點」

但是,
如果你能聽取「意見」,能夠「改善」,


受益的人,必是你!





本文鏈結:http://ccmusa.org/read/read.aspx?id=ctd20111206
網上轉貼請註明「原載《中信》月刊第596期(中國信徒佈道會)」。

2014年4月12日 星期六

「外遇」風暴





親 愛 的 曉 君 ︰

一 年 半 前 , 我 發 現 我 的 先 生 有 「外 遇」。

我 傷 心 透 了 , 每 天 以 淚 洗 面 。
他 們 對 我 一 而 再 地 傷 害 ,

讓 我 「恨 透」他 們 。


雖 然 我 知 道 主 耶 穌 教 我 們 要 「饒 恕 、 包 容」,
但 是 我 做 不 到 。

我 「禱 告祈 求上 帝 幫 助」 ;
我 「容 忍原 諒等 候」,
我 「改 變我 自 己 . . . ,

甚 麼 方 法 都 試 過 了 , 但 都 沒 有 用 !


他 們 「變 本 加 厲」地 「傷 害」我 。
對 我 「毫 不 尊 重」。

現 在 我 忍 無 可 忍 , 我 已 深 被 傷 害 , 傷 口 無 法 癒 合 ,
對 於 這 段 感 情 , 不 復 懷 有 希 望 。
我 「放 棄」了 。


我 希 望「」同 時 消 失 。


我 真 的 很 受 壓 ,
不 想 再 維 持 這 個 虛 偽 的 家 ,
不 想 再 欺 騙 自 己 。

我 想 分 居 , 離 婚 , 但 又 不 想 傷 害 年 幼 的 女 兒 。

同 時 , 也 知 道 上 帝 不 願 意 我 「離 婚」。

我 該 怎 辦 呢 ?

請 妳 幫 助 我 這 個 「軟 弱 、 無 助 的 人」明 白 「上 帝 的 旨 意」。

 謝 謝 !


一 姐 妹 上






親 愛 的 軟 弱 、 無 助 的 姊 妹 ︰

讀 畢 來 信 , 腦 海 中 浮 現 妳 帶 淚 掙 扎 的 影 像 。

妳 心 如 刀 割 , 渴 望 與 丈 夫 破 鏡 重 圓 。

但 一 年 半 來 , 他 不 但 不 回 心 轉 意 , 
還 不 斷 深 深 地 傷 害 妳 。

因 此 妳 絕 望 , 放 棄 , 決 定離 婚

但 妳 不 想 傷 害 年 幼 的 女 兒 , 也 想 到 基 督 徒 不 當「離 婚」。

妳 當 怎 辦 呢 ?





首 先 , 我 和 妳 分 享 一 些「聖 經 對 「離 婚」 的 教 導 。

不 過 在 分 享 前 , 

我 鼓 勵 妳 先 找 教 會 的 牧 師 和 師 母 談 談 ,
將 情 況 告 訴 他 們 , 請 他 們 為 妳 和 妳 丈 夫 禱 告 ,
希 望 他 能「悔 改」。


談 到 「離 婚」,
聖 經 的 確 教 人 不 可 破 壞 「婚 約」。


在 馬 太 福 音 19 章 3 9 節 記 載 ,
主 耶 穌 論 到 「休 妻 離 婚」,

祂 說 :  
上 帝  起 初 造 男 造 女 , 二 人 成 為 一 體
上 帝  所 配 合 的 , 人 不 可 分 開


但 是 ,
舊 約 摩 西 律 法 書」又 許 人 「休 妻」, 說 :
只 要 給 妻 子休 書」就 成 。


為 甚 麼 這 樣 呢 ?


主 耶 穌 說 :
因 為 ,「」的「心 硬」,
所 以 , 上 帝 就 准 離 婚」 。



到 了「新 約」 ,





不 錯 , 上 帝 本 來 「不 同 意離 婚」 ,
因 為 , 上 帝體 諒被 拋 棄 的 一 方


單 方 維 持「一 個 家」是 「很 痛 苦」的 。

這 年 半 以 來 , 妳 有 深 刻 的 切 身 體 驗 。

所 以 , 在 妳 丈 夫 仍 跟 那 女 人通 姦」的 情 況 下 ,
妳 可 以「離 婚」。


明 白 這 點 以 後 ,
妳 打 算 怎 樣 做 呢 ?

我 看 妳 有 以 下 幾 個 選 擇 :

第 一 , 妳 選 擇 「離 婚」。

妳 向 丈 夫 表 明 立 場 , 告 訴 他 妳 不 願 意 在 有 第 三 者 的 情 況 下 維 持 這 個 家 。

妳 給 他 一 至 兩 個 月 時 間 考 慮 , 叫 他 選 擇 , 要 這 個 家 、 孩 子 和 妳 , 還 是 要 他 的 情 人 。

如 果 ,他 想 維 持 這 個 家 , 就 須 和 妳 一 同 接 受 輔 導 , 重 建 彼 此 的 信 任 , 修 補 當 中 的 裂 縫 。

妳 丈 夫 需 要 學 習 認 識 並 處 理 自 己 的 軟 弱 , 面 對 自 己 的 罪 咎 感 , 並 挑 起 重 建 婚 姻 的 責 任 。

妳 也 需 要 學 習 饒 恕 , 和 處 理 被 傷 害 的 感 情 。


若 他 選 擇 對 方 , 妳 無 可 奈 何 , 決 定 「離 婚」。

那 妳 就 得 思 考 「離 婚」 後 面 對 的 結 果 :

感 情 受 更 大 創 傷 ( 因 為 被 丈 夫 拋 棄 ) 、
離 婚 後 經 濟 拮 据 、須 獨 自 一 人 挑 起 撫 養 女 兒 的 責 任 、
自 己一 個 人」面 對 末 來 的 「人 生」等 。

這 決 定 需 要「很 大 的 勇 氣」 ,
並 且 不 能 「馬 上 解 決」妳 的「痛 苦」 。

但 是 , 它 起 碼 結 束 了 你 們「糾 纏 不 清 的 「三 角 關 係」。

妳 不 必 再 為 丈 夫 有「第 二 個 女 人」 而 「煩 惱」。

不 過 , 走 出 「痛 苦」的 「婚 姻」後 , 外 面 的 世 界 如 何 ?

沒 人 能 「保 證」!



唯 一 能 「保 證」的 , 只 是 主 耶 穌 必「與 妳 同 行」。

主 耶 穌 是「好 牧 人」, 祂 滿 有「憐 憫」 。

妳 丈 夫離 棄」妳 ,
上 帝 必 「收 留」妳 。
上 帝 必 「扶 持」妳 ,
上 帝 必 賜「力 量」給 妳 「走 出」這 一 條 路 

第 二 , 妳 覺 得 「離 婚」的 代 價 太 大 ,
沒 把 握 能 「獨 自 生 活」下 去 。
妳 不 想 冒 險 。


計 算 過 後 , 決 定 「維 持 婚 姻」。

妳 找 「丈 夫 的 情 婦」, 向 她「哭 訴」 ,
請 她 和 妳 丈 夫「分 手」 , 不 要 破 壞 你 們 的 婚 姻 。

這 方 法 不 一 定 有 效 ,

因 為 ,
第 一 , 她 不 一 定 肯 ;

第 二 , 即 使 她 肯 , 妳 丈 夫 也 不 一 定 答 應 。

第 三 , 即 使 妳 這 一 回 成 功 , 情 婦 離 開 妳 的 丈 夫 ,
妳 也 不 能 保 證 丈 夫 再 不 發 生 同 樣 的 事 。

但 是 , 因 為 妳 決 定 了 不「離 婚」 ,
妳 選 擇 無 論 如 何 , 維 持 現 況 ,
即 使 丈 夫 提 出 分 手 , 妳 也 不 答 應 。
就 像 妳 現 在 一 樣 ,

只「每 天」 「禱 告強 忍仰 望天 父

天 父 賜 妳 「愛 心寬 容力 量饒 恕  和  智 慧」,
去 面 對 「他 們 二 人」。

盼 望 有 一 天 妳 能「守 得 雲 開 見 月 明」 。

無 論 妳 決 定 如 何 ,

我 勸 妳「不 要獨 自面 對」「痛 苦」,

要 找 「教 會 牧 師 師 母」, 或 找 「屬 靈 姊 妹
支 持」 妳 , 為 妳「禱 告」 和「分 擔」 妳 的 「痛 苦」 。

也 許 他 們 在 實 際 生 活 上 , 也 能 給 妳 一 些 幫 助 。

妳 也 要 多 閱 讀 一 些 與 妳 有 「類 似 經 歷」的 姐 妹 的 「見 證書 藉 , 
參 考 「別 人」怎 麼 走 過 這 一 段「痛 苦」 。

此 外 , 妳 也 可 找 基 督 徒 輔 導 員

學 習 「處 理」「被 傷 害」和 「被 拋 棄」的 「痛 苦」;
學 習 「除 去」「心 中」;
學 習 「饒 恕」 ;

學 習 「在 困 境 中 成 長」, 及
學 習 「如 何獨 自教 養女 兒, 並
學 習 「等 候上 帝開 路等 。





















妳 丈 夫 的「行 為」 是 上 帝 所 「恨 惡」的 ,
因 此 , 妳 不 妨 「每 天」為 妳 丈 夫禱 告」,


希 望 能「認 罪悔 改」, 蒙 天 父憐 憫」 和 「赦 免」。


上 帝施 恩憐 憫」 妳 !

曉 君 


(本欄歡迎讀者來信,若想提早答覆,請附回郵信封。)


引用 :http://www.ccmhk.org.hk/Common/Reader/News/ShowNews.jsp?Nid=1039&Pid=32&Version=0&Cid=399&Charset=big5_hkscs#.UgNkfNJAQr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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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出自《中信》月刊第??期,版權屬「中國信徒佈道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