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16日 星期三

你是「理想」的「終身伴侶」嗎? ( 莫世淳 )






俗語說,夫唱婦隨,琴瑟和鳴。

如果,想建設一個美滿幸福家庭,首要條件是要有合適的終身伴侶;

同時,你也必須是個合適的伴侶,缺一不可。



問題是 : 怎樣才是合適伴侶


先從反面說,有些人 很難 與他們「和睦相處」。

舉些例子,如果那人:
不肯認錯,從來不省察自己。
甚麼錯都是別人,他永遠是對的。


這種人 不可能 是「好配偶」,
因為,他永遠沒錯,永遠不必道歉,更別說改過。







如果,你習慣事事抱怨,
婚前所有家中的問題,都是因為父母的錯和兄弟姊妹的錯;
公司裡所有問題都是因為上司錯,同事錯,你永遠是對的。



我告訴你,你不可能是「好伴侶」;
因為,你結婚後必照樣委過,說是對方錯。







上帝怎樣教導我們呢?


祂教我們做人要「謙卑、認罪」。



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

我們若認自己的罪,上帝是信實的,是公義的,
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 (約翰壹書 1 : 8 - 9







為了「達到目的」不擇手段


這種人很自私,為了得到他心中想要的,不惜損人利己。


也許,婚前他(她)千方百計追求你,你覺得他(她)愛你;


但其實,
他(她)只是想達到自己的目的,沒想到要給對方幸福。


這種「自私的人」婚後也不會改變,也不會為對方著想。





聖經上的教導是:

愛是⋯⋯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
不計算人的惡,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哥林多前書 13 : 4 - 6



真愛「不求自己的益處」,「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


換句話說,
是不會「不擇手段」的。






與原生家庭關係


與原生家庭關係,太親密 或 太疏遠,。
兩種極端都不好。


與原生家庭關係太密切,密切到婚後事事回家問父母,
甚麼事都和父母、兄弟姊妹商量,把妻子或丈夫當作外人,


這樣的婚姻 很難幸福,而且容易把小事化大事,弄到無法收拾,
最後很可能以「離婚」收場。





我曾輔導過一對夫妻,太太是父母掌上明珠,嬌生慣養。
女兒自作主張嫁人,婚後不到一年,與丈夫磨擦漸多,
她回娘家訴苦的次數也越來越多。


父母疼愛女兒,怕她受委屈,居然勸她離婚,搬回娘家住。


還好她對丈夫尚有情份,願意同來接受輔導。



難怪聖經教導說:

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2 : 24 )


臍帶未斷,不能獨立的人,不是「好配偶」。






另一種情況,恰恰相反,
有些人視自己的家人如同仇人,誓死不相往來。

這種人極可能與人相處有問題,不懂得饒恕。






我認識一位太太,婚前與丈夫約會時,
常聽他數說他家人如何如何不堪,
他的爸爸不負責任,姊姊是長舌婦等,反正全家沒一個好人。



她很同情他,覺得他可憐,家裡缺少愛,
後來嫁給他,希望給他補償愛和溫暖。


想不到婚後他對妻子的家人也逐個挑剔,也是沒有一個好人,
弄得妻子很痛苦,不能明目張膽地和家人往來。



聖經的教導是:

要孝敬父母,要愛你們的仇敵,何況是自己的家人。





妒忌心 和 猜疑心太重。

我見過一對夫婦,形影不離,很恩愛的樣子。

後來,這位太太悄悄向我訴苦,說她行動沒有自由!

因為,丈夫不想去的地方,她就不能去;
她想和從前的女朋友們舊,丈夫也不許,
怕她們背後說他閒話;要是與男人談話,更嚴重了。


有一回,她丈夫幾乎與人打起來,
只因為太太和那人說了兩句話。

因為,
人的嫉恨成了烈怒,報仇的時候決不留情。( 箴言6 : 34 )



嫉妒心重,是很可怕的 !





有些女子婚前見男友很痴情的樣子,事事掛念,處處相陪,
好像要完全佔有她,不許別人看一眼碰一下,以為這是愛情。


後來發覺,這簡直是軟禁,剝奪了她個人的空間和社交生活;


所以,
我們要給對方留一些空間,讓他們有機會多親近上帝,幫助別人。






脾氣暴躁,永遠要贏,要壓倒對方。



我認識一個女孩,從中國來留學,
由於英文不很流暢,有些事情不會處理,如啞巴吃黃蓮。


後來,有一個男同學追求她,凡事為她出頭,
每次她遇到甚麼不如意事,這男同學就一通電話把對方臭罵一頓,
雖然,強詞奪理,卻把事情解決了。



有一次,他們同到餐館吃飯,菜餚稍有一點不理想,
這個男同學便找經理投訴,讓經理道歉和打折。


女孩子便以為,跟這個人在一起會有安全感,
因為他夠強,能解決問題。



沒想到結婚後,他對她也是同樣態度,
有甚麼不如意事便大吵大鬧,
後來,更出手打人,摔東西。


太太請他同去找輔導,他說輔導員老偏袒太太。

最後,終於「離婚」收場。



好氣的人挑啟爭端;
暴怒的人多多犯罪。 ( 箴言 29 : 22 )


自高自大,目中無人,心中無上帝。


這種人橫行霸道,要怎樣就怎樣,不怕上帝,
也從不為對方著想。





我認識一個人,結婚十幾年,有一個十歲女兒。

太太有孕,他卻生氣怪責太太不避孕,迫她墮胎。

太太不依,他說,他沒要這孩子,將來不會養他,
而且那時他已有「外遇」。


女兒瞧他不起,以他為恥,
他一點不在意,反怡然自得,覺得出外尋樂是理所當然,
妻女看不慣是她們的問題。


我 警告 他:「你以後必會後悔。」

他 竟答:「我現在活得快樂、自由便夠了。」



因此,太太得了「抑鬱症」,女兒在學校的成績也受影響,
他卻視而不見。


一個人「不懼怕」上帝,
甚麼「惡事」都做得出來!





好的「配偶」應有怎樣「表現」呢?


用心「聆聽」,記得對方「所說的話」,
樂意「體貼 和 尊重」對方,包括「重視」對方的「意見」。


信仰相同,價值觀相近,
就能彼此溝通,融洽共處。


當然,
有些人 會被和自己「截然相反的人」吸引,

例如:
好動坐不住的人愛上靜如處子的人,
理性的愛上撒嬌蠻不講理的,覺得很有新鮮感、夠刺激。


可惜,
婚後日夜相對,再新鮮的感覺也會變為陳舊。


而且,
因為,想法不同,興趣各異,無法溝通,無法分享,
甚至,看到對方事事與自己意見相左,不能彼此了解,

那時,恐怕就會由洩氣變成爭吵,嚴重的還會以「悲劇」收場 !





聖經說:

你們 和 不信的() 原「不相配」,
不要「同負一軛」。

「 義 」和「不義」有甚麼「相交」呢?
「光明」和「黑暗」有甚麼「相通」呢?(哥林多後書6 : 14




要有「美滿」的「婚姻」,
最要緊是「信仰」和「價值觀」相同,


不然,終日爭吵,永無寧日,
這樣的「婚姻」,是「很痛苦」的!





「包容」和「原諒」對方

人人都希望自己被人欣賞,
希望對方看到自己的優點。


但是,
其實,人人都有「長短」。



好的「配偶」是,
能夠「接納」你的「短處」,
能夠「包容」和「饒恕」你的「錯失」。


但是,
他 不會「縱容」你「犯罪」,
他 會「勸勉」你,「扶立」你,讓你成為「更好的人」,


他是你「忠誠、可靠」的朋友。


他「誠信、可靠、有責任心」,
他 願意「保護」對方。




聖經中,馬利亞的未婚夫「約瑟」就是這樣的人。


當 馬利亞「受 聖靈 感孕」,懷了「救主」,
約瑟不了解箇中因由,心裡產生誤會;

但他是一個「厚道的人」,為對方設想,
不願意「公開羞辱」未婚妻,計劃暗暗分手。


後來,
天使在夢中向他解釋,
他便遵「上帝的旨意」娶了她,並 好好的「照顧」她。


所以,聖經 說:
約瑟 是個「義人」。






做人「有目標、有原則、勤奮上進」,

甚至,進一步「鼓勵」對方「發展才華」,「分享」成就。







我有一個中學時代的女同學,長得聰明、美麗,
但是很愛玩。


後來,
她嫁了一個「敬畏上帝、熱心服事」的丈夫。

她丈夫「帶領」她「事奉」,
同時,「鼓勵」她發展才華。



後來,
他們創辦了一個「婚姻輔導」的機構,


她是丈夫「最好的同工」,
時常「夫唱婦隨」的一同「出外」輔導,辦講座,
幫助了「很多的夫妻」和「家庭」,
他們也成為別人「所羡慕」的「好榜樣」。







心地良善的人,
一定會對「家人、外人」都很好。






有些人 只會對「外人」好,
對「家人」卻十分不好,
他絕對不是一個「好人」,

因為,他「違背了」上帝在「聖經」的教導,

最親的人,就是「家人」,
為何會這樣「對待」呢?



有些人 只對「自己家人」好,
他也「不一定」是個「好人」。


黑手黨教父也很照顧妻兒;
但「對外人」就「無惡不作」!


這種「雙面人」十分可怕!





請你「自我檢討」:


1.
你是否「性格有問題」
例如 : 固執己見、自以為是、心胸狹窄、驕傲自大、自私自利 呢?


2.
你是否「行為不檢」
例如 : 隨處吐痰、出口傷人、說話沒大沒小、好搬弄是非 呢?


3.
你是否「不看重衛生 和 儀容」

例如:不刷牙、有口臭、不梳頭、不洗澡、有狐臭 呢?


4. 
你是否「喜歡奇裝異服,引人注目、衣著不合時宜」呢


5.
你的「言行」是否「放蕩不羈」,或「太過保守」,
令人「不敢接近」呢?


6.
你是否「舉動怪異」

例如,常打呵欠、手腳亂動 呢?





如果,
你覺得「自己」無瑕無疵,十全十美,
容我「勸你」一句:


請「謙卑」下來,

聆聽「親友」的「意見」。




當然,他們有他們的「偏見」和「弱點」

但是,
如果你能聽取「意見」,能夠「改善」,


受益的人,必是你!





本文鏈結:http://ccmusa.org/read/read.aspx?id=ctd20111206
網上轉貼請註明「原載《中信》月刊第596期(中國信徒佈道會)」。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