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18日 星期一

復活 補篇


《 聖經解讀拾遺》 耶穌復活 ╱ 顯現 ╱ 託付門徒的使命



簡介: 
耶穌的復活, 是基督教信仰的基石,耶穌復活是基督信仰的核心,復活彰顯了救贖的大能, 耶穌由死裏復活乃是全世界歷史中一件最重要並滿有確據的事實。 保羅在他寫給歌林多的書信中說:『若基督沒有復活, 我們所傳的便是枉然, 你們所信的也是枉然』(林前十五14) 。 
保羅寫給他屬靈的兒子提摩太的信中, 述說他傳福音的中心:「你要記念耶穌基督乃是大衛的後裔;他從死裏復活, 正合乎我所傳的福音」(提後二8) 。 保羅囑咐提摩太 "憑著主的顯現和他的國度" 當尊一傳道(提後四1-2) 。 保羅寫的林前十五章乃是新約中講論復活最詳盡的一章。 
這一個復活的故事曾經歷了無數的世紀才臨到我們,它曾用了那永生的光芒使人生增加了不少的榮美,它也使我們確知因為衪是復活的,我們也要活著,那一種我們是永存不滅的意念使我們的方寸跳動不已。我們已經開始了一個永遠不止息的存在,沒有任何的事物能傷害我們。死亡不過是一種存在的境界遷到另一種存在的境界而已。無論在此在彼我們都是衪的人。我們是按著衪旨意而行的人。在太陽變冷後千萬年代,我們在神的永世中還是年幼而永不老的。 
在人類全部經歷的境界中,一件最令人興奮的事就是永存不滅的概念,我們是不會死的,我們的身體所遭遇的無論是甚麼,但我們自己卻是要一直生活到永遠的。我們心中之所以有這種確切的感覺就是因為耶穌曾由死裏復活了。 
倘若耶穌復活的事實是確實的,那麼人生就是美妙榮耀的,並且前瞻著一個永不止息的美妙遠景。假使耶穌的復活不過是一種神話,那麼人生的奧祕就是一個不可思議的啞謎,並且為人類所留下來的也不過就是永遠絕望的空虛與烏黑而已。 
我們根據歷史證據的定律,就知道耶穌的復活乃是一個事實。基督曾在,基督現在仍在。衪是一位永活的主,永與衪的子民同在,在凡事上用引導保佑的權力引領他們直到他們自己榮耀的復活大日。 
耶穌復活在四福音中有記載, 請參 太廿八1-8,可十六1-8,路廿四1-11,約廿1-10。 
約翰福音 廿章1-10節:抹大拉馬利亞來到墳墓 



1 七日的第一日清早、天還黑的時候、抹大拉的馬利亞來到墳墓那裡、看見石頭從墳墓挪開了。 2 就跑來見西門彼得、和耶穌所愛的那個門徒、對他們說、有人把主從墳墓裡挪了去、我們不知道放在那裡。 3 彼得和那門徒就出來、往墳墓那裡去。 4 兩個人同跑、那門徒比彼得跑得更快、先到了墳墓。 5 低頭往裡看、就見細麻布還放在那裡。只是沒有進去。 6 西門彼得隨後也到了、進墳墓裡去、就看見細麻布還放在那裡。 7 又看見耶穌的裹頭巾、沒有和細麻布放在一處、是另在一處捲著。 8 先到墳墓的那門徒也進去、看見就信了。 因為他們還不明白聖經的意思、就是耶穌必要從死裡復活。 10 於是兩個門徒回自己的住處去了。 
解讀: 
抹大拉的馬利亞在四本福音都有記載她的名字,小雅各和約西的母親馬利亞,也叫做「那個馬利亞」(馬太,馬可,路加)。雅各和約翰的母親撒羅米(馬可)。希律家宰的妻子約亞拿(路加)。還有「和他們在一處的婦女」(路加)。總共計算有六個,或可能有十多個或者還不止此數。她們帶著香膏要去膏衪的身體以備永久安葬之需,根本沒有想到耶穌會復活的事。 
沒有人像抹大拉的馬利亞那樣愛耶穌。耶穌為她做了別人所做不到的事, 曾有七個鬼從她身上趕出來(路八2),使她一生永難忘懷。 
在心愛的人去世三天之後到墳墓去探望, 這是巴勒斯坦的習俗。一般人相信死者的靈魂前三天在墳墓裏飛著, 但後來屍體腐爛使人認不出時, 靈魂就離開他了。耶穌的朋友在安息日不能來看他, 因為在安息日走遠路是違犯律法的。 安息日就是我們的星期六, 馬利亞在星期日一早就到墓地去。她來得很早, 聖經上 "早" 這個字是用(proi), 這個特別用來指夜裏四更的最後一更。亦即凌晨三至六時, 馬利亞來時天還沒有亮, 因為她已迫不及待。 
她來到墳墓時, 感到驚詫不已。古時的墓習慣上是不開門的。在洞口凹處, 用一塊車輪似的大石堵住。馬太福音更告訴我們, 當局在大石上加上封條, 以免有人搬動(太廿七66), 馬利亞卻發現洞口的大石已經挪開了。她立刻想到兩件事, 一個可能是猶太人把耶穌的屍體搬走了; 她以為那些猶太人把耶穌釘死了還不足以洩憤, 還要進一步凌辱他。有些人專幹盜世墓的勾當, 所以馬利亞相信耶穌的屍體被盜走了。 
馬利亞見到這情景, 心中的情緒是非常複雜的, 既驚慌又焦急, 到底主的屍體去了那裏?她就去找彼得;(那門徒) 就是年紀較輕的約翰(他活到那世紀末了) 跑得快, 趕過了彼得。他們來到墳墓, 約翰向裏面瞧卻沒有進去。隨後來的彼得以一向性急的作風, 向裏面看看, 就走了進去。彼得對這個空墓感到奇怪;但約翰心裏有數。如果有人來盜取耶穌的屍體, 為甚麼把裹屍的布留在原地呢?更奇怪的是--- 細麻布沒有紊亂, 還是照原來的位置放著。看起來這些布不像是從一個人身上取下來的, 因為仍然包紮得很好, 只是耶穌不見了。 
約翰立刻從所見到的想起聖經的意思--- 就相信耶穌已經復活了。他不是讀了聖經就相信, 而是親眼看見這光景才信的。 
從這一段經文中我們體會到愛的力量很不尋常。 
馬利亞深愛耶穌, 她第一個來到墳墓。 
而約翰, 這位耶穌所愛, 第一個信了耶穌復活的事實。這誠然是約翰最大的榮耀。 
他是第一個了解並相信主復活的人。 
愛的力量使他看見就了解聖經的啟示。 
約廿章11-18節:耶穌向抹大拉的馬利亞顯現 



11 馬利亞卻站在墳墓外面哭。哭的時候、低頭往墳墓裡看、 12 就見兩個天使、穿著白衣、在安放耶穌身體的地方坐著、一個在頭、一個在腳。 13 天使對他說、婦人、你為甚麼哭。他說、因為有人把我主挪了去、我不知道放在那裡。 14 說了這話、就轉過身來、看見耶穌站在那裡、卻不知道是耶穌。 15 耶穌問他說、婦人、為甚麼哭、你找誰呢。馬利亞以為是看園的、就對他說、先生、若是你把他移了去、請告訴我、你把他放在那裡、我便去取他。 16 耶穌說、馬利亞。馬利亞就轉過來、用希伯來話對他說、拉波尼。(拉波尼就是夫子的意思。) 17 耶穌說、不要摸我。因我還沒有升上去見我的父。你往我弟兄那裡去、告訴他們說、我要升上去、見我的父、也是你們的父。見我的神、也是你們的神。 18 抹大拉的馬利亞就去告訴門徒說、我已經看見了主。他又將主對他說的這話告訴他們。 
解讀: 
約廿章15-16節:這是耶穌第一次的顯現 (可十六:9-11)。 
馬利亞擁有第一個看見主的榮耀。整個故事都顯示著她的愛心。 她又回到墳墓時, 彼得和約翰已經離開了, 她站在墳墓外面傷心地哭。我們不必費力去研究為甚麼馬利亞看不見耶穌。理由十分簡單, 在淚眼矇矓中, 她看不見耶穌。 
馬利亞和園丁(其實是耶穌) 的對話中, 顯示出她的愛心。[若是你把他移了去, 請告訴我, 你把他放在那裏?] 她並沒有提到耶穌的名字, 她認為每一個人都當知道她所講的人是誰。她的心充滿了耶穌, 所以整個世界再也容不下別人。她說:[我便去取他。] 她惟一的願望就是在耶穌的屍體旁哀哭, 讓她的愛盡量傾流。 
耶穌只叫她:[馬利亞] 她立刻就說:[拉波尼] (亞蘭語, 意思是夫子, 和拉比同義。) 本段經文有節真正難解的經文,就是在17節。 
耶穌說:「不要摸我。因我還沒有升上去見我的父。」但在隨後的經文中, 耶穌竟叫多馬摸他(約廿七27) 。路加福音記載他對那些嚇壞了的門徒說:「你們看我的手、我的腳, 就知道是我了。摸摸看, 魂無骨無肉, 你們看我是有的」(路廿四39) 。馬太福音記載:「他們就上前抱住他的腳拜他」(太廿八9) 。 
只有約翰福音的記載與眾不同。約翰記載耶穌說:「不要摸我, 因我還沒有升上去見我的父」, 言下之意似乎是說他升天過後, 就可以摸他了。關於這一點一直沒有令人滿意的解讀。 
(1) 這整個事件帶有屬靈的意義。有人主張與耶穌真正的接觸是在他升天之後, 才有可能。其實手與身體的接觸並不重要, 重要的是我們藉著信心與這位復活而永生的主接觸。這個說法誠然可貴, 但大概不是本段經文的精義所在。 
(2) 有人認為這是從亞蘭文原來的對話翻成希臘文的誤譯。耶穌說的是亞蘭文而不是希臘文;而約翰把耶穌所說的話譯為希臘文。意思是說:「不要抱住我;在我升上去見我的父之前, 你快去告訴我的弟兄們說….」。換句話說, 耶穌的意思是:「不要因為你新發現的欣喜, 花那麼多的時間敬拜我, 你快去把這個好消息傳報給其餘的門徒。」這可能是一個合理的解釋。希臘文的命令式是現在式語氣, 嚴格的說, 應當譯作:「不要拉住我」(現代中文譯本), 耶穌對馬利亞所說的意思是, 「不要自私任性地抓住我, 不久我要回到父那裏去, 所以在升天之前, 我要盡量地和門徒相聚, 快去把這好消息告訴他們, 免得把我們相聚的時間浪費掉。」這個解釋很好, 馬利亞事實上也這樣作了。 
(3) 還有一個更大的可能性。其他三本福音書往往強調那些人忽然認出耶穌時害怕的情形。太廿八10節, 耶穌說:「不要害怕。」可十六8節最後說道:「因為他們害怕。」路廿回5節說他們「驚怕」。而約翰福音卻一點也不提他們的害怕。 我們知道, 文士在抄寫聖經時, 有時看錯在所難免, 因為抄本本身並不易辨認。有些學者認為約翰福音原文不是ME APTOU(不要摸我) ;而是ME PTOOU(不要害怕, 這個動詞意指因害怕而搖擺不已) 。如這解釋是對的話, 那麼意指對馬利亞所說的是:「不要害怕, 我還沒有升上到我的父那裏去;我仍然在此與你同在。」 
以上各種解釋, 實際上沒有一種是令人滿意的, 其中第二個說法, 照我們看是三種之中最好的解釋。 
無論如何, 耶穌差馬利亞回去把他一向告訴門徒的信息帶給他們, 因為「他要到他的父那裏去」這件事正要實現;同時馬利亞也告訴了門徒:「我已經看見了主。」 
馬利亞所帶去給門徒的信息乃是基督教精義之所在。 基督徒原本就是一個見證「我已經看見了主」的人。 
基督教不只是指知道耶穌這人和他所做的事;而是指實實在在認識他。 
不只是談論耶穌;而是實際看見他, 確確實實經歷主耶穌活著的事實。 
約廿章19-25節: 基督託付門徒的使命 



19 那日(就是七日的第一日)晚上、門徒所在的地方、因怕猶太人、門都關了。耶穌來站在當中、對他們說、願你們平安。 20 說了這話、就把手和肋旁、指給他們看。門徒看見主、就喜樂了。 21 耶穌又對他們說、願你們平安。父怎樣差遣了我、我也照樣差遣你們。 22 說了這話、就向他們吹一口氣、說、你們受聖靈。 23 你們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赦免了。你們留下誰的罪、誰的罪就留下了。 24 那十二個門徒中、有稱為低土馬的多馬。耶穌來的時候、他沒有和他們同在。 25 那些門徒就對他說、我們已經看見主了。多馬卻說、我非看見他手上的釘痕、用指頭探入那釘痕、又用手探入他的肋旁、我總不信。 
解讀: 
那天晚上在耶路撒冷,多馬沒有在場(24)。這次的顯現有三次的記載: 
此處,以及(可十六:14,和路廿四:33-43)。耶穌仍是原來的身體,手、腳和肋旁均有傷痕;衪也吃食物。衪並有能力穿過牆壁,顯現或隱沒都隨心所欲。 
約廿章:19-23節:耶穌對門徒們說了四句話: 
1.願你們平安! 。
2.願你們平安! 父怎樣差遣了我, 我也照樣差遣你們。
3.你們受聖靈。
4.你們赦免誰的罪, 誰的罪就赦免了; 你們留下誰的罪, 誰的罪就留下了。 
耶穌的門徒在耶穌死後, 繼續利用他們舉行最後晚餐的閣樓聚會, 這是很有可能的。不過他們存有戒心, 深知猶太人的毒計,擔心下一回就會輪到他們受害。聚會時懷有戒心, 注意聽上樓的腳步聲和每一次叩門的聲音, 惟恐猶太公會派秘密人員來捉拿他們。門徒們如驚弓之鳥, 徬徨無主, 正在驚慌之時, 耶穌突然出現在他們中間, 並用東方人慣用的問候語對他們說:「願你們平安!」 二次。耶穌知道門徒們現在所最需要的正是平安,意念上和心靈上完全的平安。這話的意義比「願你們脫離患難」深遠得多, 因為它意味著:「願上帝將各樣美善的事都賜給你們。」 
然後耶穌把教會永遠不可忘記的使命託付給門徒。 
(一) 他說上帝怎樣差遣了他。他也照樣差遣門徒。魏斯科(B.F.Westcott) 把這句話稱之為「教會的大憲章」, 它含蘊三個要點。 
(1) 耶穌基督需要教會, 這教會必須是保羅稱之為「基督的身體」的教會(參弗一23;林前十二12) 。耶穌為全人類帶來一個信息, 如今他要回父那裏去。除非教會接下這一棒, 否則他的信息無法傳給每一個人。教會必須成為基督的口, 為他傳講;成為他的腳, 為他奔走;成為他的手, 為他作工。 
所以, 頭一個要點是:基督需要門徒去建立教會來做他未竟的工作。 
(2) 第二個要點是教會需要耶穌, 一個奉差遣的人, 需要那差遣他的人。他必須從差遣他的人那裏, 領受信息, 領受傳講信息時所需的能力與權柄。在他遭遇疑惑和困難時, 需要有人可以求助。若沒有耶穌, 教會就根本沒有信息;若沒有耶穌, 教會也喪失能力;若沒有耶穌, 教會在面臨困境時, 也沒有求助的對象;若沒有耶穌, 教會也無從受到啟迪, 無從支取力量, 無從獲得振奮, 所以, 第二個要點是:教會需要耶穌。 
(3) 耶穌差遣教會, 正像上帝差遣耶穌一樣。每一個讀第四福音的人都看得出來, 耶穌與上帝之間的關係是依據完全的順服和完全的愛而建立的。只有在耶穌對上帝有完全的順服和完全的愛時, 他始能成為上帝的使者。同理, 教會必須完全順服基督, 完全地愛基督時, 始能成為基督的使者和基督的器皿。 
教會奉差遣出去, 不是傳講「本身的」的信息;而是傳講基督的信息。教會不應當隨從人為的政策;它應當順服基督的旨意。教會若不尊重基督的旨意, 不接受基督的帶領;而依靠自己本身的智慧與能力, 那麼這樣的教會是失敗的, 沒有價值的。 
(二) 耶穌向門徒吹一口氣, 賜下聖靈給他們。主向門徒 "吹氣", 是叫他們的靈性復甦, 預備那天接受聖靈的澆灌(徒二1-4) 。創世時, 神用塵土造人, 吹氣使之成為人(創二7) ;現在門徒的靈性也因復活的主吹氣而復甦, 可以負起傳福音的使命。 
(三) 耶穌對門徒說:「你們赦免誰的罪, 誰的罪就赦免了;你們留下誰的罪, 誰的罪就留下了。」這句話的真正含義, 我們必須特別加以解讀。有一件事我們可以肯定的是---- 沒有人有權赦免另一個人的罪。但是我們也同樣可以肯定的是---- 教會有殊榮傳講上帝赦免人的罪的真理。如果有人解釋另一個人的意思, 其解釋的價值, 也要根據這人與另一個人親近的程度而定。 
主的門徒最有資格把耶穌的話傳給人, 因為他們與主甚是親近。如果他們知道某一個人是真實悔罪的, 他們能絕對肯定地轉告那人基督赦免他的事實, 同理, 如果他們知道那人未曾真心悔罪, 只是陽奉陰違, 那麼就可以向那人說, 除非真正改變他們的心思意念, 真實悔改, 否則便得不到上帝的赦免。因此, 耶穌所說的這句話, 並不是把赦罪的權柄交給某一個人或多數人;耶穌只是把轉達的權利託付給了門徒。所以, 這句話的意思也是指耶穌把傳講基督赦罪的權利, 和對不肯悔罪者的警告權託付給教會。 
約廿章26-29節: 耶穌再向十一門徒顯現 



26 過了八日、門徒又在屋裡、多馬也和他們同在、門都關了。耶穌來站在當中說、願你們平安。 27 就對多馬說、伸過你的指頭來、摸(摸原文作看)我的手。伸出你的手來、探入我的肋旁。不要疑惑、總要信。 28 多馬說、我的主、我的神。 29 耶穌對他說、你因看見了我纔信。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 
解讀: 
對多馬來說, 他愛耶穌是毫無疑問的。他為人多疑.當耶穌聽到拉撒路患病的消息, 打算去伯大尼, 門徒勸他, 現在去猶太, 無異是自殺, 因前時的猶太人曾拿石頭打他, 多馬的反應是:「我們也去和他同死罷」(約十一16) 。 
多馬極愛耶穌, 耶穌被釘十字架的事實, 使他心碎。他太傷心了, 以致不敢和別人在一起, 而獨自去面對他的痛苦和悲傷, 因此, 耶穌回來時, 他卻不在場。而耶穌回來的消息, 對他來說, 幾乎好得難以相信, 所以他不相信。多馬的悲觀思想致使他說, 除非他看見並摸到耶穌手上的釘痕, 用手探入他的肋旁的槍傷, 否則他絕不信耶穌已經從死裏復活。 又過一個禮拜, 
耶穌再度回到他們中間;這次多馬在場了。耶穌知道多馬的思想,所以他重述多馬的話, 並叫多馬去探他的釘痕, 這時多馬的心洋溢著愛心和忠誠, 他覺得口拙了, 他頂多只能說:「我的主, 我的神!」 
多馬看見復活的主後所說的話:「我的主, 我的神」, 可說是貫串本書主題的高潮。是用事實對本書(一1)作詮釋:耶穌與神同在, 衪就是神。耶穌與父原為一(十30),凡看見衪的就是看見父(十四9) 。 多馬稱呼耶穌為 "我的神," 因他親眼見到了和摸到了復活得榮耀的主。 他與主耶穌之間, 他與神之間, 已有了全新的關係、這是建立在信心上的個人親密的永固關係。 耶穌對他說:「你因看見了我纔信。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 意思是說多馬親眼看見纔信, 但有些人用信心來看, 就信了。 
希伯來書九1說:「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 
"信心" 就是對所盼望但尚未得到的事的一種堅定信念, 因這信念, 所盼望的事可以實現。所以本節接著說 "是未見之事的確據" , 也就是說信心是未見之事可以成為事實的證明。人的肉眼讓我們相信所見到的事物, 信心的眼睛讓我們相信所見不到的事物。 
"所望之事" 的重心在 "望" 而不在具體所望的事。 "望" 使信心成為有價值的信心, 信心使 "望" 成為有根據的盼望, 因時存在, 互為因果 (參林前十三13;弗四4-5) 。 
"未見之事" 是人的普通知識和了解力所及不到的事, 是將來靈性上會體驗到真實。信心給了我們一個立足點可以去盼望、去感知見不到的真實。 
附註: 
本文稿筆錄牧師講道, 並且參閱啟導本、注釋本、靈修版、海萊聖經手冊、和巴克萊每日研經叢書,等等。感謝聖經學者, 譯者的辛勞, 寫成益臻完美的釋經資料,俾我們有福的去享用這成果。希望讀者珍惜這成果, 使用這成果, 介紹給別人也能享用這寶貴的成果。 







復活補篇 | 海外華人福音網:


洗禮的意義




在舊約有「割禮」,在新約改用「洗禮」,作為神與人之間的約。       
上帝說:「你們都要受割禮,這是我與你們立約的證據。」(創十七11)      
「割禮」在身體上留下記號,使他們知道他們歸屬於上帝。
「洗禮」是外在的行動,在過程中上帝與人立約,使人歸屬於上帝。
外在的割禮不能代表一切,所以保羅說:「真割禮是在心靈裡的。」(羅二29)
同理,外在的洗禮也不能代表一切,內心的洗禮是更重要的。
但我們不要走極端,在舊約時代,不能以內心的割禮廢除外在的割禮;在新約時代,也不能以內心的洗禮廢除外在的洗禮。外在與內在都重要。
割禮是神與以色列民立約的標記(書五2-9) 。是上帝的命令(比較出四24-26;徒十五章) 。
新約 因著主耶穌的吩咐用 “洗禮” 來立約。(林前十一23-25)。
耶穌接受了割禮(路二21) ,也受了洗禮(路三21-22) 。
洗禮和聖餐是基督教會的兩項聖禮,都是與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直接有關的。
 ★ 聖餐的意義非常明確,主耶穌自己作了說明。(太廿六26-29) 。



 ★ 洗禮對基督徒來說是十分重要的 有下列的意義:
1. 主的榜樣:耶穌接受約翰的洗禮開始衪的事奉說:「----我們理當這樣盡諸般的義」。(太三15)馬太福音中的「義」常指人對神的順從。耶穌在這裏指的是祂應當順服神的旨意,完成神各樣的要求。祂受洗是決心順服履行神所賦予的使命。耶穌受洗正具有最深切的象徵意義﹕「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裏面成為神的義。」(林後五21)
2. 主的命令:基督徒就是主耶穌的門徒;而主頒佈的大使命包括「奉父子聖靈的名受洗」。(太廿八19) 基督徒務要遵守主的命令。「15 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約十四15)也是天父的命令。「7 有一朵雲彩來遮蓋他們.也有聲音從雲彩裡出來說、這是我的愛子、你們要聽他」(可九7)
3. 與主認同:洗禮的整個過程象徵基督徒願意與主同死、同埋葬、同復活,過新的生活(羅六3-11節) 。一般而言,洗禮是用全身受浸,當一個人浸入水中,水蓋没他的頭時,很像被葬在墳墓裏。當他從水中上來,他好像從墳墓中起來。洗禮, 從表象方面說,是死而復活。向罪的舊的生命死,向恩典的新的生命活。他下到水裏的時候是一個屬於世界的人,他起來成為一個在基督裏的人。(註:耶穌雖然在約旦河受洗,但也有古畫指出施洗約翰是以貝殼舀水為耶穌施洗;因此有些教會採取點水禮;有的人身體不方便下到水裡時,也採用點水禮。意義上是一樣的,都是在神和人面前承認並公開自己跟從主的身份)
4. 公開見證在洗禮的儀式中, 基督徒公開宣告認信同一的信仰,表示歸入主的名下, 永遠跟隨神。
我們接受洗禮至終是要榮耀神。
洗禮雖非信徒與基督建立關係的方法, 但和信心密切相連。我們因信與基督聯合,
洗禮是這種聯合的外在表現。那與亞當聯合的舊人已釘死十架, 現在與基督同活。



保羅有關洗禮的教導
經文
 3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他的死麼。 4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裡復活一樣。 5 我們若在他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也要在他復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 6 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他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 7 因為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 8我們若是與基督同死、就信必與他同活。 9 因為知道基督既從死裡復活、就不再死、死也不再作他的主了。 10 他死是向罪死了、只有一次。他活是向神活著。 11 這樣、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穌裡、卻當看自己是活的。(羅六3-11節) 。
解讀:
3節  這洗禮和施洗約翰悔改的洗不同, 而是和基督密不可分, 是與主基督同死、同埋、同復活的表徵。
4節  “父的榮耀” 指神的超越、完美與全能。神的權能也是衪榮耀的彰顯,是神的大能叫基督從死裏復活。“新生的樣式” 是不受罪的管轄的無罪生活, 也有像基督一樣永存的生命(8-11節) 。
6節  舊人” 是未重生時的人, 具有人天然有罪的本質。信徒既與基督同釘十字架, 舊人已經消滅(弗四22; 西三9) 。保羅在加拉太書二章2節說他已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罪身” 原文有“屬於罪的身體” 的意思。人未重生時,受罪管轄。“滅絕” 的是罪身、今天不能再發生作用。
7節 死亡結束人在律法下一切的義務。罪人因和基督一同釘死,脫離了罪的權勢,罪不能再管轄他。
8節 信徒的生命要成長,必須經歷與主基督同樣的過程。基督先死,然後復活,完成救贖(羅四25) 。信徒也須與基督同死,然後與基督一同復活,度充滿基督生命的新生活。
10節 在救贖的工作中,基督的死極為獨特。這死“只有一次” ,不能重覆,不能替代,而且對罪來說功效永存。(來九12,28;彼前三18) 。



洗禮是每一個信而悔改,求告主名,接受基督為他個人救主的人,都要接受的禮儀,從而名實相符地成為上帝的兒女,基督的門徒。正如基督吩咐門徒的大使命中所指出的:『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廿八19,20)。
關於洗禮的重要性,主耶穌復活後曾親口提到:『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可十六16)。主耶穌在和尼哥底母講論重生之道時,也曾指出:『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上帝的國。』(約三5)。所謂從水生,是指悔改的洗禮的意思。(太三11. 徒二:38)。所謂從聖靈生,是指心靈的更新和重生,這才是悔改的實質表現。若沒有從聖靈生,產生悔改的心,單是從水生,接受浸禮是毫無功效的。然而,被聖靈更新而悔改重生的,在有條件的情況下也應當接受洗禮。
在五旬節聖靈降臨的那一天,使徒彼得也曾勸勉眾人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因為這應許是給你們和你們的兒女,並一切在遠方的人,就是主我們上帝所召來的。』(徒二38,39)
使徒保羅也曾指出:『祂便救了我們,..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聖靈就是上帝藉著耶穌基督我們救主,厚厚澆灌在我們身上的;好叫我們因衪的恩得稱為義,可以憑著永生的盼望成為後嗣。』(多三5-7)。
上帝的愛和恩典是由教會作媒介傳給世人。它是藉著受洗的聖禮而來的。    
這並不是說別的方法無效, 因為上帝並不局限於祂的聖禮當中;不過,上帝一直藉教會敝開恩門。初期教會的洗禮時,他們是放棄異教信仰,加入教會。他們決心棄絕從前的生活方式,而接受新的生活。當保羅寫信給哥林多人的時候說:「你們已經洗淨、成聖、稱義了。」(林前六11)   他寫信給以弗所人的時候,說耶穌基督對教會:「用水藉着道,把教會洗淨,成為聖潔。」(弗五26) 藉著洗禮,上帝的洗淨和再造的力量臨到人。
保羅說到重生(paligpenesia)。當皈依猶太教的人領洗後,猶如一個懷抱中的嬰孩。好像剛剛重生出來,開始新的生活一般。這個字的要點是指當人接受基督作救主和生命的主的時候,生命便整個更換。這是生命完全的更新,用新出生作比喻。
保羅說及更生這種說法猶如指舊的生命破壞了;而當人發現基督的時候,便有更新的作為,這不是在一段時間成為過去的完成, 乃是天天重複的更新
上帝的恩典和大愛是藉著教會傳給人的,但在這一切的背後,是聖靈的大能。  
没有聖靈的大能, 教會的一切工作、宣道、聖禮都會失去效能。若没有聖靈大能支撑,無論教會的組織如何完善,禮儀如何莊嚴, 建築物如何美奐美輪, 一切只是虛有其表。這個教訓是清楚易見的。教會的復興不是來自組織上增長效率, 而是來自等候上帝動工。我們不是不要效率,但是如果聖靈離開,無論效率多高, 總不能將生命氣息吹進入體內。



◆  洗禮也是信徒在眾天使和弟兄姐妹面前, 與天父上帝主耶穌基督並聖靈立約。
在受浸前,牧師要將洗禮約言的精意宣讀給受浸的人聽,並要受洗的人當眾表示信從持守,其中首先要表明相信基督為自己的救主,並一生跟隨祂。因此這本是一個極其隆重莊嚴的禮儀。
◆  洗禮也是信徒在上帝眾天使和弟兄姐妹面前,所作信而悔改,蒙恩歸主的見證。
不但弟兄姐妹要為他們歡喜感恩,而眾天使也要在上帝面前為他們快樂讚美。(參路15:10)。 
◆ 洗禮也表示主耶穌已接納受洗的人為基督的門徒,為天父上帝的兒女。
主耶穌曾說:『凡在人面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認他。凡在人面前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認他。』(太十:32-33)。
保羅說 :「那在基督裡堅固我們和你們、並且膏我們的、就是神. 他又用印印了我們、並賜聖靈在我們心裡作憑據。」(弗一21-22)



保羅提到當我們成為基督徒時,神賜我們的兩份禮物:
一個是神在我們身上蓋上屬於祂的印記,表明祂是我們的主;另一個則是聖靈作為我們屬於神、並能得到全部福氣的明證(參弗一:13-14),  保證我們現在可以得到救恩,當基督再來時,我們將會領受神永生的福氣。
親愛的朋友, 如果你信主多年還未接受洗禮,祈望聖靈光照你明白洗禮的重要,快與你的牧師討論,接受洗禮,成為神家裏的人。
 一個人最重要的抉擇, 莫過於衷心堅定, 永矢不渝, 要選擇受洗歸屬基督。 
以後一生每一件事都會與這一個抉擇有密切的關係。做基督徒是一件榮譽的事; 也是人類能獲之最崇高的一種權利。接受基督為救主,忠誠竭力地去遵行衪的教訓,確為最合理和滿意的生活方式。這種生活的意義:就是平安、安寧、 知足、 赦罪、 快樂、 生命、 生活、豐盛的生命與永遠的生命。





洗禮的意義 | 海外華人福音網:


世界


基督徒信主之後,他屬靈的地位是從黑暗的權勢遷到愛子的國裏。(西一13)但他仍然生活在撒但所控制的世界中,故此他會受到撒但的攻擊及世界的迷惑。
一般信徒只注意到罪與天然生命中的關係及己的問題。卻不知仇敵雖不能直接控制他,卻能藉世俗迷惑引誘他,使他落入肉體的私欲及世俗化宗教活動中,使他們陷入受欺及自欺黑暗中,成了「基督十字架的仇敵」、「與神為仇」的光景中。所以無論是初信者或一般信徒都該對「世界」及「世俗」有透澈的瞭解。
認識世界及世俗就是認識撒但工作的起點,歷代教會復興後衰敗之主因即與世界聯合,所以對於服事主及屬靈爭戰的信徒更為重要。
約翰壹書二章有三節經文, 給我們對世界的定義有非常重要的啓發和教導。



經文:
「15,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人若愛世界,愛父的心就不在他裏面了。16,因為凡世界上的事,就像肉體的情欲、眼目的情欲、並今生的驕傲,都不是從父來的,乃是從世界來的。17, 這世界、和其上的情慾、都要過去。惟獨遵行神旨意的、是永遠常存。」 (約翰壹書二:15-17)
在新約聖經中,[ 世界] 一詞共出現了185次, 單約翰的著作便囊括了105次(福音書78次, 書信24次, 啟示錄3次), 其次是保羅書信----47次。
在約翰著作中,[ 世界](和合本譯成不同詞語,如世上、世間、世人、世界) 有多重意義。
1.指神所愛的宇宙和世人:
*世界由神創造(約一3、10),也是神愛和救贖的對象(約三16-17) 。
*因此基督成了肉身, 成為世界的光(約一9, 八12, 九5) 、救世主(約四42; 約壹四14),
*也為世人的罪作了挽回祭(約壹二2),成了神的羔羊, 背負世人罪孽(約一29) 。
2. 指與神為敵的體系:
*這世界現今卧在惡者手下(約十二31) 。
*因此當基督來到世上時, 世人竟不認識衪(約一10; 約壹三1), 因此也不認識屬主的人(約壹三1) 。
*相反地, 世人憎恨、逼迫信徒(約十五18-20, 十七14; 約壹三13), 正如他們憎恨主一樣(約七7, 十五18、23-25) 。
(約壹二15)所指的[世界] 便是指背叛神的整個世俗化體系--- 罪惡和試探的根源。
(約壹五4)所指的[世界] 代表一切世俗的潮流、試探的根源和敵對神的勢力。
當我們讀了約翰對[世界] 的兩主要意義後, 現在我們去探討本段經文的中心。
我們必須小心瞭解約翰在15節所說[世界](kosmos) 的意思。基督徒並不憎恨像第2. 段所描寫這樣的一個世界。
世界是上帝所創造的; 上帝創造的一切都是好的,( 創一4,10,12下,18下,21下,25下) 。
耶穌愛這美麗的世界;[ 就是所羅門極榮華的時候, 他所穿戴的, 還不如今天還在,-- ]( 太六29-30) 。
我們都熟識約翰福音三:16這節經文:[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    希臘原文 “ 神愛世人”英文版譯作 “神愛世界”:[For God so loved the world that he gave his only Son,--- ] 。                    
約翰福音十七章有18處提到[世界]的經文, 其中有兩段是耶穌在世上作最後對門徒的訓慰言:
[我不求你(天父)叫他們離開世界、只求你保守他們脫離那惡者,](約十七15)
[我將這事告訴你們、是要叫你們在我裏面有平安。在世上你們有苦難。但你們可以放心、我已經勝了世界。]( 約十六33)
耶穌一再從這世界中採取做例子。依照這意義, 基督徒並不憎恨世界。這世界不是魔鬼的; 這世界和充滿其間的都屬耶和華。不過世界漸漸的含有道德的意義。其開始為離開上帝的世界。
陶德給世界(kosmos) 下了一個定義:[ 我們的作者是指一個人間的社會, 根據謬誤的原則組織, 出於低級的慾望, 荒謬的價值, 及自我主義。] 換句話說, 約翰所指的世界是敬拜假神, 追求錯誤價值的外邦人的社會。
在這段經文中的世界並不是指這普遍的世界, 因為上帝愛衪所造的世界; 這是指離開了造它的上帝的世界。
在約翰述說人的情况中, 有一個因素是很危險的。最大的也是最危險的試探是與世界妥協。與周圍的人, 舉止不同,實在是不容易, 對於他們尤其困難。
到了今天, 基督徒還是不能逃避, 他與世界顯示不同的責任。在這段經文裏, 約翰仍然依照他往常看到的, 黑白分明。正如魏斯科說的,[ 在靈魂裏, 不能有真空。] 這是說明我們没有中間路線; 一個人不是愛世界, 就是愛上帝, 耶穌說,[ 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 太六24) 。最終的選擇, 還是一樣。我們接受這世界的標準呢, 還是上帝的標準?   

   

約翰對那些愛世界和與世界妥協的人, 說兩件事
第一他指出世界特徵的三種罪(16節) 。
1. 肉體的情慾。這意義遠比肉體的罪為多。平常我們只以為與性慾的罪有關。不過在新約裏, 如果没有耶穌的恩典, 肉體是在我們本性裏, 牽引我們, 作為犯罪的橋樑的那一部份。這包括肉體的罪, 一切世界上的野心, 以 及自私的目的。受肉體情慾的控制是純粹憑物質的標準去判斷世上的一切事物。這是受感覺所支配的人生。這是饕餮飲食;溺於奢侈;盡情享樂;鬆弛道德;不義之財;不顧靈性價值;只求滿足物質的慾望, 不管上帝的存在, 上帝的命令, 上帝的審判, 上帝的標準。我們並不需要以為這是大罪人的罪。任何人只要追求享樂損害他人, 只要追求自己的慾望不顧及别人的聲譽,只要自己過奢侈的生活讓别人貧乏, 只要自己的舒適及自己的野心當作神來敬拜, 他就是肉體情慾的奴隸。
2. 眼目的情慾。如陶德所說, 這是[一種有被外面的炫耀所綑綁的趨勢] 。他以過度的矯飾. 作為實在的豐盛。他所看到的東西, 都想得到它; 得到以後, 就向人誇耀。他相信喜樂是用金錢可以買到的, 眼睛能夠看見的東西之中; 除了物質的東西之外, 再没有其他有價值的東西。
3. 今生的驕傲。約翰在這裏用一個生動的希臘字Alazoneia, 古代的倫理學家以alazon 是一個人, 聲稱不屬於自己的東西及成就是他所有, 以誇耀自己。Alazon 是一個大言者; 陶德稱Alazoneia裝面子的自我主義。希臘偉大的品格研究大師狄奥佛拉斯塔(Theophrastus) 研究alazon(大言者) 這一類人:他站在港口誇言在海中航行的是他的船隻; 他虛張聲勢的差人到銀行裡去, 在銀行他只有數元的存欸; 他談到他的有權有勢的朋友們, 昨晚還與他們在遊艇會飲宴, 和他收到名人的書信。他滔滔不絕說到他慈善的救濟, 以及他對國家的貢獻。他的自欺盜名的不斷誇口他没有的東西,他的一生就是要遇到他的人,獲得羨慕他的印象, 自欺欺人, 來滿足他的驕傲感。



接着是約翰的第二個警告
凡是追求世界的目的, 依照世界的方式生活的, 是没有將來, 没有前途的。這一切東西都要過去, 没有一件是永遠的。我們不用具有高深的學識, 也會領會[滄海桑田] 這成語。
凡是以上帝為生活中心,把握住了永久的東西。屬於世界的人必會失望; 屬於上帝的人有永恆的樂。
保羅在寫給羅馬人的一節經文, 對於[世界] 的定義, 很值得我們刻骨銘心的牢牢緊記。
[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 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 。(羅十二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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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靈 重生 我們 ( 8 )


 聖靈尊題系列 【八】聖靈重生我們
在上(七) 章 “聖靈與救贖”, 我們讀過“靈裏重生的需要” 和 “聖靈呼召我們向神認罪悔改” 兩主題。現在我們要認識到聖靈重生我們的工作。
經文:「5他便救了我們,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乃是照他的憐憫,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6聖靈就是  神藉着耶穌基督我們救主, 厚厚澆灌在我們身上的;7好叫我們因他的恩得稱為義, 可以憑着永生的盼望成為後嗣(或作可以憑着盼望承受永生) 。」(提多書三:5-7)



 這幾節經文將一個人得救不是靠自己的功勞, 而是完全靠神的憐憫。
這裏也看見三位一體的教義:神的恩典、主基督的救贖、聖靈的更新, 使信的人可以得到永生的盼望。
聖靈除了賜下悔改和信心外,聖靈在人心裏的另一個工作是使人重生。重生是更新或再生的另一名詞實際上,「重生」這兩個字,希臘文是由兩個希臘字組成的,即再生一次或新生的意思。
這乃是一次完成的改變,雖然它的功效是持續的。在約翰福音三章3節中,聖經說到一個人的「重生」,但增定本英文聖經譯成「新生」或「由天而生」,則更易叫人明瞭。天然的罪人,是在靈裡死在罪惡過犯中,再生就是使已死的重新活過來。他就從律法的定罪中掙脫出來,蒙神稱為義,他的過犯也蒙了赦免。更有甚者,藉著重生,這被稱為義的罪人成了一個新造的人(哥林多後書五:17;加拉太書六:15)。而且重生就像稱義一樣,是聖靈在即刻,且一次做成的工作,雖然那個重生的人,不一定知道確實重生是在什麼時候。神學家常為一個人,是什麼時候真正重生的問題辯論不已,但是盡管意見不同,最重要的一點是很清楚的,那就是聖靈在我們裡面重生了我們。
重生之人的新生命,或神聖的生命,是從耶穌基督身上藉著聖靈進入人的靈魂裡面的。耶穌說,這新生命乃是一種奧秘,因此衪用風吹的比喻來形容。我們感覺得到風的作用,但是看不見風從那裡來,往那裡去。所以重生是一種內在的工作,發生在一個人的心裡,他也許知道,也許不知道。而且,通常他周遭的人也不會立即發覺得出來。
重生所帶來得結果和意義,實在是深不可測的,因此應被稱為一件「神蹟」----且是最大的神蹟。就像當年耶穌來到世上,不信的世人不知道,站在他們面前的就是神在肉身中顯現一樣。一個在基督裡「新造的人」,也可能會有一陣子不為人知。然而,不管別人知或不知道,新人已經住在裡面。那新生命遲早會彰顯出聖潔的生活來。這個新造的人,已擁有了神的國度,神的生命也將永遠住在其中(哥林多後書五:17)。
這不是說個人的信心及決志是不重要的,我們不是被動地坐著等待聖靈先來作王,然後才來到基督面前。聖經吩咐我們說:「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馬太福音七:7)我們已有了神的應許,衪說:「你們尋求我,若專心尋求我,就必尋見。」(耶利米書二十九:13)而且聖經告訴我們,信心本身也是神所賜的恩典,以弗所書二章8節說:「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因此我們已具備決志歸主的各種條件,但我們仍有責任答應聖靈的呼召,悔改信主。
當一個人重生時,從神的那一面來看,這個過程並不復雜。神的靈用神的話使人成為神的兒子,因為是聖靈藉著神的話重生了我們。神的靈將生命帶給人,從此,聖靈就永遠居住在這個人裡面,他得到了永遠的生命。
葛培理牧師做了三十五年的佈道家,看見千萬人來到禮堂、體育場、教堂、帳篷、涼亭的前面,「決志」歸向基督。多年前他曾想把「決志者」一詞改成「慕道者」。一個人在佈道會中走到講台前,並不一定表示他得到了重生。到前面去作公開的決志表示,是件看得見也是很重要的行為,但那不表明正在發生或已發生在人心裡的事。使人重生不是佈道家的工作,那是神的靈的工作。悔改及信心是重生時不可或缺的條件。但悔改及信心本身並不能使人得救。前面葛牧師說過,真正的信心是神所賜的,能幫助我們悔改。當一個人表現出這種悔改和信心的時候,我們可以確知這是聖靈重生的工作。由此我們看見神的慈愛和憐憫,藉著耶穌基督向那些被罪所捆綁的人大大彰顯。
這樣說來,重生乃是指「父怎樣叫死人起來,使他們活著,子也照樣隨自己的意思使人活著。」(約翰福音五:21)在使徒行傳中彼得稱它為「悔改」或「被改變」;在羅馬書六章13節,保羅以「從死裡復活」一詞來形容;在歌羅西書中保羅則說:「……因為你們已經脫去舊人,和舊人的行為,穿上了新人;這新人在知識上漸漸更新,正如造他主的形像。」(歌羅西書三:9、10)
你我都不能從父母那裡得著「重生」,但是「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約翰福音一:12)一個人也許受了洗,就像希特勒及斯大林也都受過洗一樣,但這並不保證他們已經重生了。行邪術的西門,頭腦雖相信也受了腓利的浸,但彼得卻責罵他:「在神面前,你的心不正。」(使徒行傳八:21)
一個人也許一直生活在一個注重儀式的教會裡,受過堅信禮,但這不表示他已重生。使徒行傳中說:「主將得救的人,天天加給他們。」(使徒行傳二:47)在早期教會中,一個人想要加入教會的必備條件就是重生。
沒有人可以靠善行而得重生。「他便救了我們,並不是因為我們自己所行得義,乃是照他的憐憫,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提多書三:5)一個人可以參加許多社團的活動,參與各種慈善事業,一生作好人、行好事,卻仍不知重生的意義。
有些人希望用改造的方式來得重生。他們盡力立定心志來改造自己,但聖經說:「所有的義,都像污穢的衣服。」(以賽亞書六十四:6)
甚至有些有心人士,想藉著在生活上模仿基督的樣式而得救,但神不接受這個方法,因為沒有人能真正模仿基督。基督是聖潔的;而人有罪,死在罪中。他們需要生命,而這生命,只有當聖靈重生我們的時候才能獲得。
你曾否靠聖靈的能力,得到了重生呢?因為除此以外,別無他法可以叫我們得到真正靈裡的重生。因為神已差衪兒子來到地上給我們新生命,神也將衪的話賜給我們,聖靈的能力就藉著神的話叫我們得著屬靈的重生。
重生會改變你和神的關系,此外,你和你的家庭,和你自己及對你鄰居的關系也都會改變。慢慢的,如果你是一個順服的信徒,重生也要改變你的氣質、感情、目標、原則與度量。



【 聖靈向我們保證 】
在接受基督之後,我們仍然會常常感到困惑,因為舊的試探仍在,我們也仍會犯罪。有時我們會發脾氣,驕傲和嫉妒的心也不時在作崇。這些不只使我們困惑,更使我們氣餒,甚至使我們陷入屬靈的低潮當中。因為有一些特別纏累我們心靈的罪,是我們遠無法克服的。
當你我接受基督,藉聖靈重生的那一刻,我們就接受了一個新的性情。所以重生的人是有兩種性情的。舊性情是由我們第一次出生而來,新性情由重生而來。因著舊生,我們是肉身的兒女;因著重生,我們是神的兒女。這就是耶穌告訴尼哥底母「必須重生」的理由。
不管我們的問題是什麼,當舊性情在我們裡面發作的時候,初信者總會懷疑他自己是否已經真正重生了。撒但要我們懷疑救贖的真實性——亦即懷疑神的話。以後我們還要詳細討論救恩的憑據。但目前我們要提醒自己,聖靈讓我們確知我們已重生,而且已成為神家的一員。「聖靈也對我們作見證。」(希伯來書十:15)藉著神的話語和聖靈默默在心裡的工作,我們知道我們已經重生了——不管撒但怎樣控告我們。「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羅馬書八:16)



  【 如何重生 】
第一, 你要承認在神眼中你是個罪人。
你也許認為你不是壞人,因為你一直過著一個循規蹈矩的生活,但另一方面你也可能為了以往曾犯的過錯而心中不安。不管你的生活背景如何,聖經告訴我們,「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羅馬書三:10)我們都違背了神的律法,有一天都要接受神的審判和震怒。
第二,你要知道神愛你,差衪的愛子為你捨命。
你本該因罪而死的,但基督卻替你死。「因基督也曾一次為罪受苦,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引我們到神面前。」(彼得前書三:18)這就是福音奇妙之處——神愛我們。衪愛你,縱然你是一個罪人。
第三, 悔改。
「悔改」一字來自希腊文,意為「心思的改變」,亦即我承認我是罪人,為我的罪感到難過自責。但悔改亦意指轉離罪——拒絕罪——靠神的恩典,過衪要我們過的生活。耶穌說:「你們若不悔改,都要如此滅亡。」(路加福音十三:3)悔改是願意把罪拋在背後,將我的生命主權交托於耶穌基督,以衪為我生命的主。當我們看清自己像神看我們一樣的時候,我們就會禱告說:「神啊,憐憫我這個罪人。」(路加福音十八:13)
第四,帶著信心和交托之心,來到基督面前。
聖經告訴我們,得救是白白的恩典。為了我們能得救,神已完成一切的工作,但我們必須有所反應接受那個恩典。「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生。」(羅馬書六:23)
你如何接受這個恩賜呢?只要你憑著信心向基督說:「我願意」。如果你還不曾接受基督進入你的生命,我懇請你現在就接受,不要再等待下一分鐘。只要告訴神,你承認自己是一個罪人,你為所犯的罪心裡傷痛。告訴衪,你相信耶穌基督為你受死,你現在願將你的生命交托給衪,今後願一生跟隨主耶穌。「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翰福音三:16)
當你這樣禱告的時候,神就赦免你所有的罪。何等奇妙的事!你所有的罪——有些連你自己都不知道的罪——都靠耶穌基督的血洗淨了。「在愛子裡得蒙救贖,罪過得以赦免。」(歌羅西書一:14) 不但如此,你可以憑信心知道你在基督裡已經是個新造的人。
耶穌在與尼哥底母說話的時候,曾提醒他古代以色列在曠野中的一個遭遇。那時神為審判犯罪的百姓,曾叫毒蛇進入以色列民中,許多人因遭蛇咬而死。那時神吩咐摩西做一只銅蛇,高舉在杖上,凡被蛇咬的人,只要肯舉目望它,就能得救。這聽起來好像是侮辱他們的理性,因為銅並沒有醫治的性能,他們也知道把藥草塗在傷口上,也是無濟於事,與毒蛇搏鬥也無益,奉獻禮物給杖上的蛇也毫無用處,向蛇祈禱也不能把他們從死裡救出來,甚至連神的先知摩西也無能為力。
他們唯一需要做的事,是以小孩子的信心來仰望銅蛇,信神會因衪的憐憫拯救他們。當他們仰望銅蛇時,他們實在是在仰望神自己。所以,就如耶穌所說的,「我要被舉起來——仰望我的必然得救。」當然,「被舉起來」是指後來衪死在十字架上的時候。除非聖靈吸引他到十字架前,否則沒有人能到基督面前,在那裡基督要用衪的寶血,洗淨一切凡相信衪的人所有的罪。
就如神當年對待曠野中的以色列人一樣,衪無意侮辱我們的理性,但如果你不相信基督,你的心眼已被魔鬼弄瞎了,也被罪所蒙蔽。這就是為什麼使徒保羅說:「世人憑自己的智慧,既不認識神,神就樂意用人所當作愚拙的道理,拯救那些信的人,這就是神的智慧了。」(哥林多前書一:21)
葛牧師說:「要相信那位在兩千年前,死在十字架又復活的耶穌基督,能在今日藉著聖靈改變你的生命。聽來是件很愚蠢的事,但是成千成萬的信徒,在世界每個角落,都能站起來見證說,衪改變了他們的生命。許多年前我經歷過這樣的事,今天你也可以經歷它。」



附註;[聖靈專題系列]的資料, 取材自葛培理博士所著 “聖靈”, 並參閱  “聖經與聖靈” 施同德著(Roger Stronstad), 與揀錄互聯網聖經學者們的精意而編成。







聖靈重生我們 (8) | 海外華人福音網:



藉 聖靈 成聖 (12)

聖靈尊題系列 【十二】【藉聖靈成聖 】



主耶穌在約翰福音第十七章臨別的禱告中,為門徒求三件事,其中有兩件事是關於今生的,就是要門徒合而為一和離罪成聖。而且合而為一實際上也包含在離罪成聖的要求之內。因門徒若不能合一,這本身也就是一種罪。因此追求合一也屬於追求成聖的要求之內。由此可見,離罪成聖對基督徒的人生是何等重要。
正如主耶穌在臨別禱告中,特別在這方面為我們代求說:『我已將你的道賜給他們,世界又恨他們,因為他們不屬世界,正如我不屬世界一樣。我不求你叫他們離開世界,只求你保守他們脫離那惡者。(或作脫離罪惡)。他們不屬世界,正如我不屬世界一樣,求你用真理使他們成聖,你的道就是真理。你怎樣差我到世上,我也照樣差他們到世上。我為他們的緣故,自己分別為聖,叫他們也因真理成聖。』(約十七:14-19)。
我們看到主耶穌在禱告中再三懇求上帝:『保守他們脫離罪惡。』『用真理使他們成聖。』『叫他們也因真理成聖。』
成聖一詞是由希臘字來的,意即「分別」或「為某個目的而分開」。保羅在羅馬書第十五章16節提到信徒「藉聖靈成聖」;他寫信給哥林多人說他們是成聖的,並蒙召作聖徒的(哥林多前書一:2)。基督徒應該是「漸漸成聖」的人,因著每天活在基督裡,遵守衪的話,而成為聖潔的義人。每天住在主裡,順服祂,乃是過一個受聖靈管理的生活最主要的關鍵。我們被聖靈得著多少,我們就成聖多少。所以問題不在乎你和我有多少聖靈,乃是在乎衪得著我們有多少。



聖經告訴我們,成聖可分三個步驟:
第一,接受基督的時候就有立時的成聖。
第二,當我們在過基督徒生活時,就是逐漸成聖的過程。
第三,當我們進入天堂時,就完完全全的成為聖潔,這就是所謂的「得榮耀」。
葛培理牧師有個朋友,在加勒比海島上買了一棟破舊的大廈。在他眼中所看到的,乃是這棟大樓,有朝一日能變成堂皇美觀的大廈。這座樓房已被他「成聖」了。於是,他開始用他有限的資源,他的才智及愛心來整修它。零碎的木條,補了釘的屋頂,還有破爛不堪的磁磚地板,看起來真像恐怖電影中的鬼屋,但是對我的朋友而言,這是個寶貝,是他所愛的,因為他看到的是這房子將來的情景。也許世界看基督的身體(教會)就像人看這棟破舊的老房子一樣,但神看到的卻是有朝一日所要變成的,乃是完美的,那是教會被「成聖」了。在我朋友的眼中,那房子已經很美麗堂皇了,因為在他腦子裡看見了那將來完工後的樣子。一旦開始工作,他的房子就會慢慢改觀。到那一天,他的朋友工作完畢的時候,這棟房子就實現了他的理想。
與這個例子類似,但遠超過此的,是神今天在基督裡看我們已完全成聖了,因為衪知道有一天我們要變成什麼樣子。並且衪作工在我們身上,使我們日漸成聖,直到有一天,這修理的工作完畢了,我們到主那裡與衪永遠同在的時候,我們就完全聖潔了。
菲力蒲(J.B.Phillips)說神已預定要我們「效法他兒子的模樣。」(羅馬書八:29)這就是信徒正在經歷的事。我們在逐漸成聖的過程中——趨向屬靈的成熟_為使我們成為衪兒子的模樣。要記得,耶穌基督是完全的,我們也要朝著完全的地步努力。這固然要到在天堂的那日才能完成,但是這應該成為我們一生的目標。這就是聖經的意思:「那召你們的既是聖潔,你們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聖潔;因為經上記著說:『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彼得前書一:15、16)不論我們知道與否,基督徒的屬靈生命是當我們臨到衝突、紛擾、艱難、試探和試練等患難時,才或快或慢地長大的。但是有一天,這些都將成為過去,那時我們就要成為完全的聖潔。「但我們知道主若顯現,我們必要像他;因為必得見他的真體。」(約翰一書三:2)
現在神要每個基督徒每時每刻都行在聖靈中。這就是被聖靈引導的意思,在生活的每部分中,順從聖靈的管理。保羅說:「你們當順著聖靈而行,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欲了。」(加拉太書五:16)欲望本身沒有錯,但是放縱情欲,順從情欲而行,就錯了。



【 老舊的生命 】        
當夏娃憑自己意思有了「分辨」的欲望時,撒但卻將這個正當的欲望轉變成不正當的,夏娃因此背叛了神的吩咐。肉體是聖經上形容人類不完全的本性所用的名詞。將肉體一字「Flesh」去掉h,,倒過來拼就是Self——自己。肉體是自己的生命:就是我行我素的樣子。許多時候,這個自己可以有好行為,做好事,甚至可以有很高的道德標准,但不久你我的自己一定會顯出「自私」的一面。
我們試著用教育、訓練和操練來管理這個自己,我們也頒訂法律來限制自己的行為。但保羅說,肉體有它自己的意志,人的天性是不服從神的律的。神很清楚地說,衪不喜悅我們的肉體。保羅也說:「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羅馬書七:18)。一旦我們認清這一點,並在我們生活中順服聖靈,就會有更大的得勝、屬靈的成熟、更大的愛心、喜樂、平安及其他果子彰顯出來。
最近,葛牧師有個朋友歸主了。他過去的生活很糜爛。一位從前的朋友告訴他:「我為你難過,現在你只去教堂,天天禱告、讀經,你不再去夜總會,也不喝酒、不玩女人了。」他的朋友回答的很奇怪,他說:「從前每一次我想要醉就喝,想要去夜總會就去,想要泡女人就走。」他的朋友很迷惑地看著他,朋友笑著
說:「吉米,你知道嗎?我信主之後,主將那個『想要』的欲望拿掉了,衪使我在基督耶穌裡變成為一個新人。」
聖奧古斯丁說過:「愛神,然後照你所願的去生活。」如果我們真愛神,就會想做討神喜歡的事。就像詩篇卅七篇4節說的:「當以耶和華為樂,他就將你心裡所求的賜給你。」你若以耶和華為樂,你的欲望一定會改變。



【 與肉體爭戰 】
如果基督徒想靠人的努力使自己變得更好,甚至使神接受我們,是必然要失敗的。聖靈住在我們裡面,我們所有的、所做的都是聖靈的工作,神藉著聖靈在我們心裡作工。我們所該做的是順從聖靈,這樣他就加添我們力量,使我們能脫去舊人,穿上新人。
對這一點,保羅在加拉太書五章17節中說得很清楚:「因為情欲和聖靈相爭,聖靈和情欲相爭,這兩個是彼此相敵的。」這裡指出一個真信徒心裡大衝突。情欲要這個,聖靈要那個,黑狗常和白狗相鬥。我們若不是每時每刻將身體與心思完全順服神,老舊的本性就會出現。
葛牧師說:『因為我很清楚自己的軟弱,所以有時清早起床就禱告說:「主啊!今天我不再讓這事,或不再讓那事在我生活中出頭了。」然後魔鬼就讓一些預料不到的事發生來引誘我。神也讓我在那些事上受試煉。在我一生中,有許多事不是我心裡想做的,卻在我肉身中行了出來。我多次流淚悔改求神加添我力量。這一切都讓我知道自己是每天都處在屬靈的爭戰中,我一定不能松懈下來——一定要隨時武裝戒備。』
牧師知道很多年輕人即使信主之後,仍然過著失敗和失望的生活,因為沒有人在這方面教導他們,他們仍舊行在肉體之中。那舊人,那老我,舊的規條和勢力都未死也未更新,還在那裡,一直與接受基督以後的新人,新力量作對。只有當我們順服新生命的律時,我們才會得勝。
「順服」是其中的秘訣。「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羅馬書十二:1)。當我們完完全全順服的時候,那是另一種的「經歷」,對許多基督徒而言,這不只是第二次的經歷,而是在我們一生中多次曾發生的經驗!



【 肉體的工作 】
這樣看來,在我們裡面,肉體與聖靈之間總是有衝突存在。保羅用「肉體」一字,意指人的軟弱、無能、無助的本性。肉體是人類本性的弱點。若沒有神、沒有基督,人性所剩下的就只是肉體了。保羅在加拉太書五章19-21節列舉了肉體的工作。我們念這一段經文時,也當同時念羅馬書一章17-32節。這些經節將人敗壞的一面,歷歷如繪地描寫出來,使我們看清人的真像。
每天我們都可以從報紙或電視上看到這類腐敗的新聞。世界各地,到處表現未重生的人性,各種肉體的工作,肉體的罪也無恥地被人炫耀著。尚未重生的人囂張地犯著罪,毫無悔改的意思。基督徒雖然也會一時隨從引誘,犯了罪,但聖靈馬上會催促他悔改求赦免。
加拉太書第五章列舉了十五項肉體的工作,包括淫亂、酗酒、拜偶像及行法術。讓基督徒感到驚心動魄的是,我們知道這些罪也會侵入我們的生命中,除非我們在靈裡時時警醒剛強。「所以自己以為站得穩的,須要謹慎,免得跌倒。」(哥林多前書十:12) 知道這些之後,現在我們來看一看保羅在加拉太書第五章中所列舉的十五種罪,好幫助我們裝備自己來對付這些罪。
有些人認為這些罪可以分為三類。
第一類為性方面的道德、不貞潔與放縱。
一.不道德:希臘原文Porneia這個字,包括了各種不正當的性行為。如婚前性行為、婚外性行為、不正當的性關系、亂倫、賣淫等。當然也包括在思想上有這些念頭在內,都是罪。
二.不貞潔:希臘原文的意思是任何一種不潔的東西,不管是實際行為或念頭,甚至包括了羅馬書一章24節說的不正常的情欲在內。今天的電影、黃色書籍及「邪惡的幻想」都是。巴克來(William Barclay) 形容這種罪像傷口的膿,像不曾修剪的樹和未篩過的谷一樣。
三.放縱:此字的希臘原文有放縱情欲或淫蕩的意思。但也許還包含有更有的意思在內,它有無恥、甚至公開地沉於荒淫的意思。彼得在彼得後書二章7節中提到所多瑪及蛾摩拉不敬虔的情形時,就是用這個字來形容。它包括了不貞及各種放蕩的行為。
保羅所說第二類肉體的工作是:
一.拜偶像:這個字的希腊原文意為敬拜假神。今天有許多的假神存在,因為任何在我們和神之間的東西都是偶像。錢可以成為偶像,快樂可以成為偶像,甚至與另一人的關系也可以成為偶像,如果這些取代了神的地位,就都成為偶像。
二.行巫術:希腊原文有行妖術、施魔法、和吃仙藥等意思。全本聖經都視行邪術的事為罪。現今這種行邪術的現像正以可怕的速度在西方世界中流行。
三.仇恨:仇恨含有隱藏恨惡之心的意思,好像動物張牙舞爪對准要吞吃的對像一般。敵對、嫌惡、為仇、憎惡都屬之。
四.爭吵:希臘字含有辯論、爭鬧、口角、不合等意思。許多教會內部不合,信徒和牧師分離,信徒之間也不和睦。當教會中有人彼此不講話,甚至發生口角時,這是罪在他們中間的表現,聖靈的工作會因此被銷滅了。許多家庭、婚姻、甚至基督徒的家庭都被這種罪所毀。
五.嫉妒:這是一個很平常的罪。當看到別人得到我想得到的榮譽時,就生出嫉妒之心。當夫妻之間彼此嫉妒時,婚姻就受到影響。我們也常聽到因嫉妒而殺人的事,也聽說過朋友之間已有多年沒有來往的事等等,但聖經裡有約拿單不嫉妒大衛的一個美好榜樣。
六.發怒:此字的希臘原文是不正當的激怒或生氣、憤恨的感覺。約翰曾用同一字根來形容神的義怒。人的憤怒有義和不義的。但神的憤怒永遠是公義的,因為衪不能犯罪。義怒不是惱怒地生氣,惱怒是罪,必須除去。有人說得好:「人以為的義怒氣,通常是一分正義、九分憤怒。」
七.相爭:原文有為滿足自己的欲望、野心及自私之心的意思。這是違反了全部的十誡。首先,當自私的野心取代了神對我們生命的旨意時,我們是得罪神。其次,相爭是違背了愛鄰舍的誡命,因為自私的行為總是利己不益人的。
八.不和睦:希臘文意指暴動、不和或分裂。信徒應當同心合一。「使家人和睦同居」是詩篇六十八篇6節的禱詞。除非是因為與原則有衝突或違背神的話,不和睦實在是罪。我們應該緊守我們的信仰,但即使在持定信仰時,我們也不可以起爭論。真理固然要分明,但是除非事情攸關真理之得失,神的百姓在聖靈的恩惠中應當和睦同居。
九.傳異端:這字的希臘原文主要論到異端和分門別類的事。意味著選擇錯誤的,或持守與聖經啟示相反的意見,也是彼得後書二章1節所用的字:「從前在百姓中有假先知起來,將來在你們中間也必有假師傅,私自引進陷害人的異端,連買他們的主他們也不承認,自取速速的滅亡。」所以傳異端是個嚴重的罪。就像亞歷山大說的:「錯誤常是以真理的姿態出現,使人信以為真。」
十.忌恨:原文意思是對別人的長處和快樂有所憤恨,是一種嫉妒心。我們可能忌恨別人有好歌喉、財富、地位或運動方面的成就;或許忌恨一個女孩的姿色,或一個人的官位。忌恨是導致許多基督徒軟弱跌倒的原因,因為忌恨通常是貪婪之心同時存在的。
十一.酗酒:意指過度放縱醉酒。酒精可以當作藥,但也可以成為一種可怕的藥物。現今的人飲酒的方式,可能是今日最糜爛的生活表現。它是一種自尋的陷阱:乃是一個「人飲酒、酒飲酒、酒飲人」的惡性循環。在聖經時代,是沒有蒸餾酒的。這種現代產物的酒比古時的酒更強烈,但即使是古代,酗酒也一樣被視為罪的。聖經中沒有提到絕對戒酒或不戒酒,然而我們無論做什麼,都該為榮耀神而做。
多年前葛牧師在英國,有一位朋友,他是虔誠的基督徒,滿有神的同在,聖經知識也很豐富的人。有一次他請葛牧師們吃飯,他說:「我為神的榮耀替你們擺上酒,但我知你們為神的榮耀不喝酒,所以我換成汽水,因為神要我們尊重別人的自由與良心。」
十二.歡宴:希臘文意指放蕩而言。在羅馬書十三章13節及彼得前書四章3節中,這行為是與亂倫、酗酒及其他不是基督徒該犯的罪相提並論。



也許讀者中有人犯過上述的某一樣或甚至全部的罪,是否這樣就不能上天堂了嗎?天門永遠向你關閉了嗎?當然不是。聖經說:藉著悔改與信心,任何人都可以得到赦免。(約翰一書一:9)
然而,加拉太書五章21節對那些以為可以繼續犯罪,神會不斷施恩赦免的人,下過最嚴肅的警告,保羅說:「行這樣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國。」保羅所列舉的罪行都是違背了神心意的事。神恨惡那些罪行,因此一定要審判他們。這些人的生活既遠離了神的旨意,必被神遺棄在外面黑暗之中。我列舉這些罪行的理由是因為有千萬自稱是基督徒的人,僅僅是口裡稱自己是基督徒,其實他們從來沒有得到基督的生命。他們的生活完全是肉體性情的表彰。今天有千萬的人不曾重生過。他們以為自己既然屬於某一教會,或受過洗等等就是一個已得救的人,然而他們卻將永遠沉淪。
但是我們也不要忘記另一個真理。今天世人假借自由之名,行各樣神所禁止的事,他們卻不知道,行這些事會至終使他們成為罪的奴僕。當人濫用自由時,那些誤用自由的人,實在失去了聖經上所說的自由。因為真自由不是指犯罪的自由,乃是指不犯罪的自由。
另外還有一個真理是,活在肉體中的人,只有藉聖靈才能得到改變。這就是為什麼今天最迫切的需要,乃是靈裡的大復興。你無法制定法律來處理這些問題。不管通過多少新的法律,不管動機有多好,那些在基督之外的人,仍然是被老舊的生命所轄制。也許偶爾你能克制它,或有時憑著自律而管住它,但是多少時候肉體的工作顯明出來,就引起爭執甚至爭戰,罪性復活了。
然而,基督徒乃是一個新造的人,他能在聖靈的管制之下,結出聖靈的果子來。這是一組新的律,藉此造成新人,更能因此產生新的社會。
保羅說:「連凡屬基督耶穌的人,是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欲,同釘在十字架上了。」(加拉太書五:24)當主耶穌基督在世時,他同常人一樣地生活,他像常人一樣地受試探,但他持守住神的律,勝過了肉體。我們這些因信連於基督的人,也應該是和肉體的事無分的。但保羅知道那些肉體的邪欲仍在我們裡面潛伏著,我們需要每時每刻順服聖靈,才能靠他完全得勝。
聖經沒有說:「屬基督的人要把肉體釘死。」但當主耶穌釘在十字架時,這件事在法律和地位上,就已經成就了。加拉太書二章20節說:「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羅馬書六章6節說:「我們的舊人和他同釘十字架。」這是一個主已經完成的工作,是衪已解決的事。因為信徒已經與主同釘十字架,就像我們已經被救贖一樣,所以神要我們將這肉體被釘死的事,變成生活中實際的見證,不再為肉體的工作留任何地步。我們已與主同埋,現在是在祂裡面,從死裡復活,活出一個新的生命來。
許多人說:「我沒有辦法過這種生活。」若是靠你我自己,的確辦不到。使徒保羅說:「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羅馬書六:11) 他也說罪不應再在我們必死的身體內轄制我們,這是指當我們相信基督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成就的事,並因信將我們的生命完全、毫無保留地交給聖靈來管理的時候,基督就坐在我們心裡的寶座上。沒有人可以將主挪去,聖靈就在我們裡面結出「聖靈的果子」來。雖然肉體的工作一直是想要彰顯出來——有時也得到彰顯——但現在他們不再能轄制我們,管理我們了。不再是按世人的行事原則或習慣而行,我們乃是因著衪的恩典得到改變,在基督裡活出新的生活來。然而,唯有被聖靈充滿的人才可能這樣。我們在下一章中就要討論這一個很重要的題目。



附註;[聖靈專題系列]的資料, 取材自葛培理博士所著 “聖靈”, 並參閱  “聖經與聖靈” 施同德著(Roger Stronstad), 與揀錄互聯網聖經學者們的精意而編成。





























藉聖靈成聖(12) | 海外華人福音網:


聖靈 所結的果子


加拉太書
5:16-25
加拉太書5:22-23 聖靈所結的果子,

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 溫柔、節制;這樣的事沒有律法禁止。
加拉太書5:16-25 我說,你們當順著聖靈而行,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了。因為情慾和聖靈相爭,聖靈和情慾相爭,這兩個是彼此相敵,使你們不能做所願意做的。但你們若被聖靈引導,就不在律法以下。情慾的事都是顯而易見的,就如姦淫、污穢、邪蕩、拜偶像、邪術、仇恨、爭競、忌恨、惱怒、結黨、紛爭、異端、嫉妒、醉酒、荒宴等類。我從前告訴你們,現在又告訴你們:行這樣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國。 
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 溫柔、節制;這樣的事沒有律法禁止。 凡屬基督耶穌的人,是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同釘在十字架上了。我們若是靠聖靈得生,就當靠聖靈行事。不要貪圖虛名,彼此惹氣,互相嫉妒。



在羅馬書裡,保羅曾經告訴我們,人的罪是因為虧缺了神的榮耀;在加拉太書裡,他讓我們看見怎樣可以回歸神的榮耀裡。基督教不是叫人行善的宗教,反而是神要我們學會自重、自愛和自尊,享受一個不被罪轄制的自由生活之信仰。神賜給人的生命原是充滿神榮光的生命,但是罪使人與神隔絕,以致我們常感失敗,被沮喪和憂鬱包圍。情慾和聖靈相爭,若沒有聖靈的幫助,我們便會成為情慾的俘虜。情慾不是只有指性慾,而是人的情感、情緒,還包括了喜怒哀樂,等等。
保羅列舉了一些人的惡性劣情:就如姦淫、污穢、邪蕩、拜偶像、邪術、仇恨、爭競、忌恨、惱怒、結黨、紛爭、異端、嫉妒、醉酒、荒宴;再以聖靈的果子讓我們看到屬神的生命會有怎樣的不同,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 溫柔、節制。因此我們明白,這些果子不是指一個人只會有其中的一種,或是幾種,反而是一個整體生命的自然流露。



若是在基督耶穌裡可以使人有仁愛的信心,那麼這人的生命也必然彰顯聖靈果子的所有特質;不可能有了仁愛的信心,卻還充滿邪惡、貪婪或苦毒,等等。基督的生命是由內裡發出,而不是只有表面的做作;是從心裡面被神改變,而不是為了建立功德只在表面做好事。有個童子軍的故事,說到有位小童子軍為了日行一善,去街頭幫助老人過馬路。他把一位老婦人牽過街,老婦人過街後卻不肯離開,還要回到對面的馬路上。因為她約了朋友在那裡見面。她並沒有想過馬路,而小童軍為了實現自己的日行一善,自以為是地把她拉過了馬路。她只好哀求小童軍讓她回到對面的馬路上等朋友。我們的善行若不是出於聖靈的引導,便往往是為了滿足自己,而不是真的要幫助別人。因此善行不能說明人的生命是否有所改變,因為很多人利用一些善行來增加自己的美名,或減輕內疚。
肉體的情慾裡包括了驕傲和自大。你知道人在生氣時為何講話會越來越大聲,甚至動粗嗎?因為情慾裡的驕傲作王,要用這些方法把對方壓下去,自己才會覺得很得意。當人被情慾控制時,便總想把別人比下去,看不得別人比自己好。你看小孩子一起玩時,他們很天真,扮演什麼角色都無所謂,只要玩得高興;但是成長之後,因為從大人的眼光和態度裡學到很多不純的見解,便會開始看輕別人,討論公平不公平,角色的大小,排名的先後等等。直到我們在基督裡,重新明白所有的人在神的面前都是一樣的,金錢不能使一個人增加價值,也不能使一個人減少價值;工作和角色也不能定人的尊卑。工作的分配是按照各人的能力,恩賜不同,服侍的方向也不一樣;每個人在神的面前都有自己的定位。因此我們學會尊重自己也尊重別人。



信主之後,我們最大的敵人就是自己的肉體,因為肉體還想作王。以前享受色聲樂之娛,信主後不免又會想再去享受。就像從同性戀的綑綁中脫離,成為神學教授的袁幼軒,在成為基督徒之後,要面對很多挑戰:沒有毒品,還能活下去嗎?沒有夜店的享樂和迷人的音樂,還能活下去嗎?沒有不正常的性行為,還能活下去嗎?他得認識他是誰?是撒但的僕從嗎?還是神的兒女?感謝主,靠著聖靈的大能,他明白了他的人生,沒有耶穌就活不下去。其他,都可以不要。當然,這些肉體的情慾還會一次又一次地來挑戰他的底線,因此他也必須一次又一次地倚靠聖靈。
聖靈的果子是聖靈在一個人的生命中動工,而讓他逐漸像天父的一個過程和結局。因此基督教的信仰不是靠說的,而是靠你的所行所為來看你信仰的真實。雖然在得救的過程中,我們是白白承受救恩;但是真正領受了救恩的人,聖靈便會開始在他的生命中動工。反而,生命一點都沒有改變的人,那樣的信心必然有問題。保羅提醒,不被聖靈引導、反被情慾掌管的生命不能進神的國。受洗或任何儀式都是表面的,惟有生命的改變才能看出信心的真偽。生命的流露是自然的。我從小脾氣極為暴躁,家人給我取了個外號:紅蕃。就是台灣原住民取人頭的紅蕃。但是聖靈的工作和醫治,使我不再以怒氣來取勝,反而願意退讓忍耐,讓天父為我爭取、安排和預備。



我從前挑東西都要挑大的,選最好的,現在開始會欣賞次級品,發現它們原來也不差。在上帝的恩典中,沒有次級品。我學習享受簡單生活的樂趣,不再以擁有為目標。聖靈教導我,每件事都有兩面,不要只看到一面,要學習看全面,要靜心觀察每件事的結局,不要匆忙下論斷,等等。聖靈在生命中的動工是全面式的,引導式的。只要我們願意親近神,神就親近我們,拿走我們的急躁,把祂的慈愛和忍耐賜給我們。
在十字架的道路上,與肉體的爭戰是永無休止的,我們何時不倚靠神,何時肉體就得勝;何時倚靠神,何時就得勝。聖靈讓我們有能力行出律法的要求,不但與律法並無牴觸,反而讓我們看出律法的完美。因此“我們若是靠聖靈得生,就當靠聖靈行事。不要貪圖虛名,彼此惹氣,互相嫉妒”。可能有人以為從聖靈而生、靠聖靈行事是指行異能說方言,保羅指的卻是不貪圖虛名、彼此惹氣、互相嫉妒。從我們的心態而產生的人際關係才能看出是否被聖靈主導的生命,我們雖然不能一下子就做得很好,但是只要順服聖靈的帶領,有一天你就會發現自己不再一樣。聖靈的果子將使你活在一個更喜歡自己,更甜美的人際關係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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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2日 星期六

改變「倪柝聲」一生的母親

         改變倪柝聲一生的母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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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世紀影響中國基督教甚鉅的屬靈領袖倪柝聲,
他一生的轉變主要來自于母親。


倪柝聲在一九三年 一月四日生於中國的汕頭市,在他前面有兩個姊姊,當他母親還沒有懷他時,雖然對上帝並不認識,但因為怕又生女兒,就跟上帝祈求,若是生兒子就要奉獻給上帝。

果然,第二年倪柝聲就出生了。


他發誓說絕不作傳道人

倪柝聲在六歲時隨家人回到原籍福州,並且開端跟著家中聘請的老師學習四書、五經。 三歲就讀由聖公會所創辦的三一書院,接受西方式的教育。

這是一所基督教傳統學校,由於他卓越的才華,很容易就名行前茅。

這時,他雖然讀了基督教的學校,可是並沒有接受耶穌基督作救主。


他貪愛世界,尋求屬自己的榮耀;
他喜歡讀小說、看電影;
他給報館投稿,又用稿費去買彩票。


這時期,中國正經歷著全國性的動盪不安。

倪柝聲作為一個受西方教育的中國青年,由於受政治運動的影響,對教會和傳道人顯出了強烈的憎惡。


他藐視傳道人,認為他們都是西教士的走狗。


當時,
他發誓說,決不作一個傳道人。


母親竟然向他認錯

一九二年二月下旬,在華人傳福音中甚為有名的余慈度姊妹來到福州。

由於倪柝聲的母親跟余慈度早就認識,就去參加聚會並且相信了主耶穌。

母親回來後,也邀請倪柝聲去參加聚會,但他拒絕了;

因為他一直恨母親在寒假末了的一天,認定是他把家裏值錢的瓷花盆打碎,而對他施行一頓責打;

後來雖然母親發現倪柝聲是冤枉的,但母親並未認錯。


當倪柝聲的母親信主後,正坐在鋼琴前要彈一首讚美詩歌時,她突然站了起來,走到兒子的身邊,用手臂摟著柝聲,並且哭著說:

「因主耶穌的緣故,求你饒恕我冤枉你、打你並且向你發怒!」


柝聲這時不得不流下了眼淚,他從來沒有聽說過,中國人的父母能這樣在兒女面前不要面子的。

於是,次日早晨,他鼓起勇氣告訴母親,願意去聽余慈度小姐的講道。


就在那天講道的晚上,他完全接受並相信主耶穌了!


他不但願意從罪惡裏被拯救出來,
也願意從世界裏被拯救出來,成為主的僕人,一生愛主事奉主。

直到末了,他在獄中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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