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21日 星期二

跨越「婚姻衝突」到「和睦之道」





美滿婚姻 =  主耶穌 + 丈夫 + 妻子

美滿婚姻 =  基督 是「我家」之「主」 




據調查統計,

台灣「離婚率」高居「亞洲之冠」。

每十對「新婚夫婦」中就有「一對」在「結婚不到一年內」離婚,

每「三對夫婦」中就有「一對」以「離婚」收場!




從 仇敵(撒但)手中,奪回「家庭」,

讓 我們「和好」吧 !








跨越「婚姻衝突」到「和睦之道」


「婚姻衝突是必然會發生的,和睦並非唾手可得。」


鄭玉英 教授 說:

最常造成「離婚」的原因,

是「外遇」和「家庭暴力」。






無論何種原因,
使「婚姻」瀕臨破裂,


雙方:

一、願意選擇「建設性」的「溝通」路線;

二、「理性分辨」與「現實評估」;

三、伴侶「療傷」,
    恢復「和睦」的關係,便有希望。








願意選擇「建設性」的「溝通」路線


鄭教授 說:

恢復「和睦」的過程中,
二人「願意」是重要因素。


很多人透過「理性分辨」與「現實評估」,
發現「離婚」或者「不划算」,


因此,
願意選擇「建設性」的「溝通」,

甚至,
找到「溝通」的「方法」。


原來「伴侶」不是「壞人」,
而是「受傷」的  「病人」!

願意「彼此」扶持,
陪伴「對方」療傷。








無論「婚姻」瀕臨破裂的情況多嚴重,

擁有「建設性」的「溝通」和
沒有「建設性」的「溝通」差別很大。



「案例」:

王先生 和 太太「冷戰」近六個月,

彼此都在等待「雙方」先下「邀請函」。



某天晚上,

太太留了張「紙條」給 王先生:「是不是該談一談了?」


兩人同意等孩子入睡後,坐下來談一談。


太太拿著一張寫著過去夫妻雙方在「金錢、家事…上的付出列表」。


王先生看完後撂下一句話,

「妳這樣寫我完全不能接受,妳要怎樣就怎樣好了。」

便「不歡而散」,各自回到房間。


十分鐘後, 王太太走到先生房間說:
不然我們「離婚」算了。


這對夫妻原本有「願意」的心。
在六個月「冷戰」後,終於準備好「溝通」。


因為,
沒有「建設性」的「語言」

一秒鐘「內」,便毀了這段談話。


這時,
如果有「專業」的「諮商」從旁協助,

情況可能就不同了。








後來,

王先生來尋求協助,
老師首先詢問 王先生 想和對方「溝通」的「意願」。


王先生答:
「我想啊,我等了她六個月,Lady first(女士優先)嘛。」


玉英老師說:
「你既然這麼Gentleman(紳士),
  上次她已給過你機會,這次應該輪到你了。」


老師又問王先生
用「1到10」來標示: 想「離婚」的指數,


王先生說:
「以前是7~8分,現在是5~6分。」


老師 詢問 王先生「改變」的「原因」,


王先生說:
「冷戰期間」他「不斷思考」,


如果,
離開了太太、孩子,
他們的「狀況」會 非常「淒涼」!


我可能站在門外,

看著家裡暈黃的燈光,
卻無法與「太太、兒子」見面!


我的「經濟」也可能因為「贍養費」的問題,
無法「負擔」。


老師 評估 王先生「離婚」的意願在下降,
想要「交談」的意願在上升,

願意的「心」,
已經準備好了!



因此,
建議 王先生 下次如果「有機會」再談,

可以「先準備」幾句話,

同時記得,「建設性」的「溝通」,
便是「願意」讓「對方」一步。


並 建議 王先生 下次 和 太太 談時,
可以試著說:

「太太,妳上次寫的內容,我又仔細看了一下,
 有些我也覺得 有道理 !」


要這樣說,實在不容易!

但是,
既然是Gentleman,
讓一讓「對方」也是應該的。







談「離婚」卻「不離婚」

當一方 先說出有「建設性」的「語言」後,
另一方 也應該用「建設性」的「語言」回應。


甚至,

王先生可以更高明地說:

「太太,妳上次說出離婚的話,我覺得我們也可以來談一談。」


或者,
王先生 心裡還有很多「傷痛 和 憤怒」,

如果,
王先生 願意用「這兩句話」作「開頭」,也算不錯。








心理諮商 有一個很重要的原理,便是「弔詭」。

看起來「好像」「不好」,
但大有「幫助」。

談「離婚」卻「不離婚」,

或者談完,會有「輕鬆」的感覺。

慢慢地談,不要急於解決「表面」的 問題。






老師談到「建設性」的「溝通」路線時,

列出四項要點:


1.把話「聽清楚」。
  幫助雙方走到「理性」評估的階段。



2.偶爾「說個痛快」。
使雙方「聽到真話」、適當地「發洩情緒」。


協助者 可「從旁觀察」夫妻「爭吵模式」

(但切記,不可吵得太多),


協助者 可利用「權柄、幽默感」或「其他方式」「叫停」,

讓雙方「真實」的「情緒」可以表露。



3.願意「建設性」地「說話」。


不急著「判斷」,先接起「對方」的「球」。


消極地 以「不說話」回應;
積極地 以「喔,原來是這樣」表達,

或更進一步地「重複」對方的話。

藉此,找到兩人的「最大共同點」。



4.設法鋪陳一個「建設性」的「溝通」(諮商輔導 協助)

(1)
區隔 夫妻雙方 對「對方 或 自己」的「期望」。

(2) 幫助 雙方 想起「美好」的「回憶」。

(3) 協助者 隨時「叫停」。

(4)
幫助雙方「收集資料」,

適時「挑戰」對方,
也給 對方「回饋」,

把雙方「應負 的 責任」和
      「造成 的 影響」提出。







諮商者要營造「知己知彼」的「互動方式」,


當雙方用「愈來愈…」的詞語,
檢視「彼此」「關係」時,


其實,
雙方也都「有責任」!



婚姻諮商 最難的,
是一方   要「離婚」,
  一方 不要「離婚」。



玉英老師談到,

因為,
現代「婚姻」中的女性「三高」(學歷、收入、社經地位),

加上較男性懂得「尋求」專業協助、獲得「較多資訊」,
而形成「強勢」。


相對的,

男性在「語言表達」、「情緒處理」上較「弱勢」。


因此,
當「婚姻」發生問題時,

以往,女方「依賴」男方的情形,相對減少,
並更懂得 為自己「爭取權益」。


因此,
現代男性在「婚姻」相處中,
應該「提高警覺」,多注意「婚姻」中需要「面對」的「問題」。









有一對「結婚」多年的「夫妻」,

先生在外「尋花問柳」多年,
「辦公室戀情」也時有所聞。


太太「想了」很久後,
做出對這段「婚姻」的「策略」:


「情緒」交給「上帝」,

「 哭 」給 諮商師 聽,


回家後,
完全以「策略」來「解決」問題。


太太 把 先生的「衣服」全部打包好,放到別處,
寫了張「紙條」給先生,


開了3個「條件」:

(1)     「經濟」問題,應該如何處理?

(2)     「外遇」對象的關係?

(3)      準備「如何處理」這段關係?


如果,先生「做不到」,
他就「不用」「回來」了。








其實,
在做這個「決定」之前,

太太已經「評估」她的「離婚力」(the Power of Divorce)了。

反正,
孩子都上「研究所」了,

如果,
先生「離開」太太,
他的「生活」一定會「很慘」。


這個男人「突然」發現,
他要「成長」了!









面對「離婚」女「比」男「強勢」



玉英老師說:

女性處理「婚姻」問題,比男性「強勢」,

我也不知道這現象是「好」,還是「不好」,


但是,
這確是「趨勢」。



婚姻「互動」中,

比較 敢「離婚」的「一方」,
比較   「強勢」。


敢「離婚」包含:

(1)     「經濟」處理的能力。
(2)     「情緒」處理的能力。

(3)     「沒有你,我也活得下去」的能力。


尤其,

現代女性 比 男性 懂得「尋求」諮商,
更加強了「無需」「依賴」男性的能力。


(婚姻諮商中,求助者 ) 

女性只佔80%,男性只佔20%。






有時,
孩子也會是促成夫妻完成「建設性」「溝通」的原因。


有對夫妻,「婚姻」瀕臨破裂。

經過幾次「協談」後,

他們之間的「交談」,大為「進步」。


原來,
「他們的女兒」因父母「關係」不和,而「拒學」。


於是,
這對夫妻,每天陪伴女兒上學,


慢慢地,
女兒 願意在某些老師的課,進入教室。



因為,
女兒的「拒學」,也因他們「深愛」孩子,
使得這對夫妻 將「離婚」的目標,轉移到「女兒」身上,
共同攜手「完成」親職。


最後,

因為這個「目標」,
逐漸恢復「彼此」的關係。








「理性分辨」與「現實評估」


孩子常會是夫妻「評估」是否「離婚」的最大關鍵。

一位長年「外遇」的先生,令太太非常「痛苦」。



先生 對太太說:

我無法「捨掉」我的「午」妻,

我「晚上」幾乎都「回來」「吃晚餐、睡覺」,


「週末、假日」也常帶「孩子」或「岳父母」出遊,

我只是在「中午」這一段時間,
與她在一起,

我不能「放棄」這一段「關係」。


太太在「評估」「離婚」、「攤牌」的可能!



太太「衡量」之後,
發現「維持現狀」是「目前」對全家人「最好的方式」。


年邁雙親「有人照顧」,

孩子的「生活費、教育費」不用擔心,

家裡的「經濟」也不用擔心,


家人「受傷害」「程度」減到「最低」,


因此,
太太便決定「留下來」!








因為有「愛」,伴侶「互」「療傷」



如果,

夫妻二人都願意「面對」他們「成長過程」中,
在「原生家庭」裡所受的「傷」,

例如:
「太多」或「偏差」的愛、痛、抱歉、哀傷…等!




玉英老師 建議,

可以透過「專業諮商」,
共同找到「原生家庭」中各自「根本」的議題,

例如:遺棄、貧窮、情緒、性、家庭支柱 …等,


然後,
再合「跳」一段「傷之舞」。


再藉此找出這些「議題」,彼此「陪伴」,
共「跳」一支「健康之舞」。







例如:
一對夫妻「各方面」的
「條件」都不錯,
先生 卻「堅持」「不生」小孩,


因此,
夫妻的「性」關係,出現了「問題」。



太太幾次詢問,

先生都以「很忙、壓力大、社會亂、孩子 很難教,
         去教會 服事就好 …等」種種「藉口」搪塞。


這對夫妻 於是「尋求」諮商,


在一次「單獨」與先生「協談」中,
老師 問 先生「不想生」孩子的真正「原因」。


先生說:

我「不希望」孩子「重蹈」我的「覆轍」,
我「不希望」孩子「 吃 」我的「痛苦」,

就是當媽媽「閙情緒」的時候,
爸爸便「消失了」!


先生說他「三、四歲時」的「記憶」,

「表達」還不完整,只有「一個印象」就是:


只要「父母」一有「衝突」,
爸爸 就「不見了」!

媽媽「不知所措」,
他  「更是無助」!



先生 不希望「他的孩子」將來也要「面對」同樣的「情況」,

因此,
就「不想生」小孩。






無論「成功」與否,

心裡諮商 很喜歡在進行「伴侶」「療傷」時,
把挑出「內心深處」的「傷」來。



玉英老師 在做過這麼多「心理諮商工作」後發現,

某些「婚姻」「表面」的「嚴重度」,
  和「療癒」的「時間」不成比例!



最重要的原因:

有「神的愛」在其中,
便能「醫治」「內在」的「傷」!



很多「基督徒 或 天主教徒」的夫妻 來做「諮商」,

請他們 開口為「婚姻」禱告,

通常,
他們 都「不能」為他們的「婚姻」禱告,


但是,

請他們拿著「寫好」的「禱詞」彼此「握著雙手」,

然後,
照著「禱詞」來「唸」:


我「寬恕」你,
你「寬恕」我,


祈求 「上帝」「保護」孩子,
不在這段關係「受到」「傷害」…,


通常,

夫妻倆人 「唸著…」,「唸著…」,

夫妻倆人 就「哭了」!


因為,
有「上帝」在當中。








走到「離婚」「邊緣」不見得是「壞事」!


  
老師「幽默」的建議:

可以跟「案主」約定,
以「兩個月」的時間「談」離婚,


在這「兩個月」,
我們(諮商員/協助者)保證「不辭職」,


但是,
你們不可以做「離婚」的動作。


而且,
每次「協談」都要到齊,

「協談」過程中,
 絕對不可以「自殺」!


在「諮商」時,
才可以談「離婚」,


「回家」後,
絕對不可以「再」談「離婚」這件事情!








最後,

老師提到「輔導 與 教導」並重,


要「適時」「提醒」夫妻雙方:


例如:

(1)     萬一他是對的,如何?

(2)        改變對方,不如改變自己?

(3)        你/妳要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別人的改變上嗎?

(4)        先說「好話」的人,是 Leader(領導者)

(5)        或者,他做不到呢?

(6)        或者,他沒能力做到呢?

(7)        要「接納」異己!

(8)        要「包容、寬恕 和 忍耐」! 



同時,

要幫助夫妻「雙方」都知道:「有些事情,是不可能改變的!」

例如:性格。
      是不可能改變的!


只要在「可能改變」的地方,
「盡力耕耘」才是「最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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